與黃金期貨相比,黃金期權投資風險相對較小。
黃金期貨投資時,個人客戶時刻面臨保證金余額不足的風險。當開倉方向與市場即期波動不一致時,即便未來走勢和預期相符,短期需追加保證金,否則該筆交易有可能被強制平倉。客戶損失的可能不僅僅是該筆交易的保證金,而是賬戶內的所有資金。由于國內黃金期貨市場價格變動受國際市場波動影響,而金價常常在晚間的紐約市場大幅波動,因此國內期貨交易所金價難免出現跳空的價格走勢,投資人持倉的交易風險有所增加。
而黃金期權交易時,客戶作為期權買方,其最大的損失在交易開始就已經確定,即支付給銀行的期權費。未來無論金價如何變動,客戶最大的損失已經確定。只要在期權有效期內(含到期日),市場波動對客戶有利,則客戶都可以選擇賣出期權鎖定獲利,而不必擔心其中有過的大幅反向波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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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謂黃金期權
黃金期權交易是期權購買者付給期權費后,享有按協議的價格買賣黃金現貨或期貨的權利,分買入期權和賣出期權。
期權,又稱“選擇權”,指在確定的日期或這個日期之前,持有人所享有的依照事先約定的價格買進或者賣出商品現貨或期貨的權利,而不是義務。對于期權的買方(期權的持有者)來說,購買期權并沒有立即得到商品,而是購買到一種權利,這種權利使他可以在合同到期日前的時期內以有利的價格購買或者出售一定數量商品現貨或者期貨,也可以在價格不利的情況下自動放棄這種權利。當然,享受這種權利的前提是期權購買者必須支付一定的期權費,或稱“權利金”,這筆費用也是期權買賣的價格。對于期權的賣方而言,必須承諾在期權有效期內期權持有者行使權利時出售或者買進約定的商品或者期貨。
黃金期權交易是最近10年來出現的一種黃金交易方式。最早開辦黃金期權交易的是荷蘭的阿姆斯特丹交易所,于1981年4月開始公開交易。其期權合約以美元計價,黃金的成色為99%的10盎司黃金合同,一年可買賣四期。在荷蘭之后,加拿大的溫尼伯交易所也引進黃金期權交易。隨后,英國、瑞士、美國都開始經營黃金或其他某些貴金屬的期權交易。
期權可分為歐式期權和美式期權。歐式期權,是指期權持有人僅在期權到期日才有權行使其交易權利。美式期權,是指期權持有人在期權到期日以前任何一個時點上都有權行使其交易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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