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農村經濟發展是新的“十一五”規劃重中之重,農村金融被提上日程,進入快軌道。昨日,銀監會出臺了7份相關的推動措施規定。記者發現,以前很少聽說的村鎮銀行以及貸款公司概念首次“浮出水面”。廣州農信社辦公室負責人王偉說,今后廣大農民有望像城市人一樣,在ATM機取款,在網點購買保險,國債以及申領銀行卡,全面享受銀行的貼身服務。
門檻下降最低100萬元
據了解,村鎮銀行將是一個全新的、專為農民、農業提供金融服務的金融機構,將采取發起方式設立,且應有1家以上(含1家)境內銀行業金融機構作為發起人。其中,單一境內銀行業金融機構持股比例不得低于20%,單一自然人持股比例、單一其他非銀行企業法人及其關聯方合計持股比例不得超過10%。任何單位或個人持有村鎮銀行、農村合作金融機構股份總額5%以上的,應當事先經監管機構批準。
比起一般的商業銀行,村鎮銀行的門檻降了很多。根據《村鎮銀行管理暫行規定》,在縣(市)設立的村鎮銀行,其注冊資本不得低于300萬元人民幣;在鄉(鎮)設立的村鎮銀行,其注冊資本不得低于100萬元人民幣。而目前設立全國性商業銀行的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為10億元人民幣。設立城市商業銀行的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為1元人民幣,設立農村商業銀行的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為5000元人民幣。
首批6省區試點
記者獲得的一手材料顯示,按實施方案,首批試點選擇在四川、青海、甘肅、內蒙古、吉林和湖北6省(區)縣及縣以下區域開展。按其時間表,今年1月31日前銀監會將完成相關試點機構管理暫行規定和組建工作指引,由各試點省(區)銀監局根據銀監會提出的備選名單,協商省(區)、縣(市)兩級政府選擇試點縣(市)、鄉(鎮)和行政村。 第一階段試點工作從2月上旬開始,到9月末結束。2008年試點范圍再擴大到15個省(區)左右。
記者多方打聽獲悉,該項試點從農村經濟的實際情況、農民的接受程度、金融設施的現狀等多方面考慮,廣東將被列為第二梯隊,其中粵西、粵北將成為推廣重點,一旦試點取得初步成效,將在全省全面鋪開。
鏈接 貸款公司注冊資本至少50萬
除了村鎮銀行,貸款公司作為滿足農村地區的融資需求的重要機構也是此次7項推廣規定的重點。廣東省農行有關人士向記者透露,貸款公司是由境內商業銀行或農村合作銀行全額出資的有限責任公司,注冊資本不低于50萬元人民幣。其最大的不同在于,貸款公司只存不貸,其營運資金為其實收資本和向投資人的借款,主要經營各項貸款、票據貼現、資產轉讓、產轉讓等資產業務。貸款的投向主要用于支持農民、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并應當堅持小額、分散原則。
據規定,貸款公司可根據業務發展需要,在縣域內設立分公司。
與之對應,農村資金互助社則可以吸收社員存款、接受社會捐贈資金和向其他銀行業金融機構融入資金作為資金來源。其資金主要用于發放社員貸款,滿足社員貸款需求后,確有富余的可存放其他銀行業金融機構,也可購買國債和金融債券。(信息時報 袁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