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幾年前的默默無聞到如今的頭名狀元,萬能險已然超越了分紅保險成為各大保險公司的主力產品。但熱銷的背后,誤導、結構不合理等問題也如影隨形。昨日,記者從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獲悉,監管部門近期將出臺《萬能險精算管理規定(征求意見稿)》,對萬能險進行調整,其中手續費的水平有望整體下調、賬戶管理費不得與賬戶掛鉤。而萬能險也將成為繼健康險后,保監會加以調整的第二個保險產品。
昨日,就此記者采訪了參與新規定制作的中宏保險總公司首席財務官兼總精算師李漢雄。他指出,變化主要體現在五個方面。
變化一:死亡風險保額不得低于個人賬戶價值的5%。
“這是首次明確規定了保障部分的比例不得低于個人賬戶的5%。”李漢雄說。“目前很多消費者選擇購買類似產品,往往將它定位為一種投資工具,忽略了保障。因此‘5%’規定不僅有利于消費者正確的認識該產品,也有利于保護消費者的權益。”
變化二:賬戶管理費不得與個人賬戶掛鉤。
據記者了解,在購買萬能險產品后,每個月要扣除一定的賬戶管理費。方式是按照賬戶現金價值的一定比例收取,少則5元/月,多則不超過20元/月。而新規定中則要求“保險公司只能收取固定的費用,并不得與個人賬戶掛鉤。”李漢雄說。
變化三:期繳產品中投資與保障有了細致的比例標準。
新規定中規定,期繳產品的保費由基本保費和額外保費構成,并根據不同的投保年齡,設定了不同的倍數。
“這個倍數是用來計算保費中用于投資和保障的金額。”李漢雄給記者舉了一個例子:一名50歲的消費者,購買的保險保障為10萬的萬能險產品,新規定中規定的倍數為20。那么其用于投資的費用就為100000/20=5000元,如果他每年需要交納的保費為8000元,那么其用于投資的保費為5000元,而用于保障的則為3000元。
變化四:保險初期費用水平有望下調。
據記者了解,除了賬戶管理費外,人們在購買萬能險后,必須交納給保險公司的手續費還包括初期費用。目前個人代理人銷售的萬能險產品(期繳型),其行業平均的初期費用的比例一般在65%-70%左右,隨著投保期限逐漸降低,銀行保險產品(躉繳型)則為0-10%,大多數公司收取的比例在5%-6%。
“新規定出臺后,預期會比現在行業平均水平下降10%左右。”李漢雄表示。
記者在征求意見稿上看到,銀行保險產品(躉繳型)初期費用的上限為5%,個人代理人銷售的(期繳型)產品,其第1年則為50%,隨后每年逐漸降低。
變化五:退保時保險公司收取的費用有小幅降低。
據悉,除了第一年退保費用依然為10%保持不變外,其后每年有小幅度的下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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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監會最新統計顯示,2006年,我國壽險公司萬能險業務增勢強勁累計實現保費收入397.71億元同比增長81.45%。北京市場上,萬能險也是各公司的看家產品。以中意人壽為例,其在銀行銷售的保險產品中有兩款萬能險,其保費收入已經占其銀行保險業務的90%左右。萬能險的紅火,甚至讓一直著力于投資連接保險的瑞泰人壽也開始醞釀萬能產品。但在萬能險井噴的背后,也有隱憂。
問題一:銷售誤導、理賠難等現象時有發生,影響消費者信心。
去年,記者就曾接到消費者王小姐的電話。“代理人介紹說,萬能險兼具風險保障和投資收益兩大功能,并一再強調所繳保費年收益不低于2.5%,高過銀行一年期利率,而且不用繳利息稅。”但買了產品一個月后,王小姐卻發現不僅原來所繳的保費少了一部分,而且還得知只有投資賬戶資金并非所有保費。類似于王小姐的情況絕非少數。2005年上海保險監督局就對外發出警示:消費者購買該險種時,一定要搞清楚投資收益并非來自所有保費而是僅僅由投資賬戶資金產生。
問題二:銀保、團體業務轉型壓力大。
目前,銀行、郵政代理是我國人身險銷售的主渠道之一,銀郵渠道代銷的保險產品主要就是萬能險和分紅險,但銀保渠道依然屬淺層次合作,手續費高,費用控制面臨不確定性,盈利能力偏低。(記者:仇兆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