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天內可申請退保并取回已繳納保費
保監會公布的最新數據顯示,今年上半年,我國人身險原保費收入4318.64億元,同比勁增64%。
在越來越多的人進入保險市場的情況下,保險規劃專家特別提醒,人們在購買保險時一定要認清條款,一旦發現所買的險種不適合自己,還有“猶豫期”可以充分利用。
中國平安保險公司資深保險規劃師韓偉介紹,許多投保人在買保險時并不知道有“猶豫期”,或者只是略知一二,卻并不懂得如何正確利用。其實幾乎所有的人身險種都設有猶豫期,這對于人們避免投保和投資的失誤有著非常關鍵的作用。
“在收到保單正式文本簽字起10天內,投保人可以無條件申請解除合同,并取回已繳納的全額保費,這10天就是猶豫期”。韓偉介紹說,一旦過了猶豫期再退保,保險公司通常要扣除較多的費用,投保人的這個損失是非常不劃算的。
韓偉建議,投保人收到保單后,一定要親自填寫回執,因為保險公司對猶豫期的認定是以回執日期為起始日的;同時,投保人在投保之前就應該權衡條件,認清條款,冷靜做出投保決策;在投保之后也應該充分利用猶豫期,考慮所投保的險種、期限、費率是否合適,如果發現不妥,盡快在猶豫期內向保險公司提出撤件,以免承擔不必要的損失。
此外,據韓偉介紹,個別保險代理人出于增加保費的目的,并沒有明確告知投保人在投保后還有“猶豫期”。在這種情況下,投保人一定要認真閱讀投保提示,問清猶豫期的具體規定。
而且按照保監會的規定,保險公司對購買投資連結險和分紅險的客戶,必須進行100%的電話回訪,投保人可以將自己從代理人處了解的權益通過電話,在回訪人員那里進行核實。如果萬一要退保,投保人必須以書面形式向保險公司提出申請,口頭請求是無效的。
對于猶豫期內的理賠問題,如何處理呢?對此韓偉說,若在猶豫期內發生保險事故,合同有效,保險公司仍然必須按約賠付。(鄒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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