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交強險受到質疑。5月22日,中國保監會有關負責人做出回應——
“400億暴利說”無科學依據
質疑一:4月27日,北京一位律師狀告保監會,認為我國有機動車1億多輛,按每車1000元保費計,只要投保率達80%,年交強險保費收入就達800億元。而公安部公布,2006年全國共有37.8萬起事故,即便每一起最高賠付6萬元,年賠償總額不過200多億元。扣除200億元費用開支,交強險一年將有400億元的利潤。這違背了《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中規定的“總體上不盈利、不虧損”原則。
中國保監會財產保險監管部主任郭左踐回應說:“400億暴利說”不符合“交強險”經營實際情況。他列舉了一些數據:至今年3月底,國內共有機動車1.48億輛,其中汽車5100萬輛左右,平均交強險保費1000多元;摩托車8200多萬輛,拖拉機1300多萬輛,平均保費只有100元。目前三項合計投保率未及80%,所以全國機動車交強險保費大約只有480億元左右。
此外,公安部公布的交通事故數量,并不能簡單等同于交強險賠案數量。這是因為,絕大多數交通事故中,都涉及兩車或多車,往往一起事故,多個賠案。對于投保車輛,交強險在一年內可以多次賠償,每次賠償的最高保額都可以達到6萬元。交強險經常賠償的剮蹭事故,不一定被公安部門統計在案;交強險鼓勵事故車主之間通過各自的投保公司協商解決問題,這部分賠案亦不在公安部統計之列。
郭左踐說,公安部門統計的全國一年交通事故37.8萬起,只相當于一家財險公司省級分公司的年賠案量。
根據以上分析,郭左踐認為,“暴利說”的數據來源和計算方法沒有任何科學依據。
關于交強險的費率厘定過程,是完全按照法律法規進行的。雖然《價格法》明文規定,保險、銀行產品等不在“價格聽證”范圍內,但事實上,保監會厘定交強險費率時,對保險公司提供的數據進行了認真審核,聘請國內外知名中介機構進行了評估、審驗,邀請國內專家、學者、相關部門負責人以及多位普通車主開展討論,經過多方、多輪聽證后最終達成一致意見,其過程是完全透明的。
如果連續三年交強險業務都盈利,保監會會提高保額,降低費率
質疑二:日前,學者馬紅漫通過研究人保財險、平安保險的兩份年報得出“交強險的實施使保險公司借此脫貧、利潤大漲”的結論。
郭左踐回應說,根據規定,保險公司經營政策性保險業務是“分賬管理、獨立核算”的。即使交強險業務盈利了,保險公司也不能進行利潤分配。
按照國際交強險實踐經驗,這項業務是虧是贏,至少需要三年時間方見分曉——首個經營年度里,雖然保費收上來了,但還有許多未決責任,需要提取準備金等。如果連續三年交強險業務都盈利,保監會肯定會提高保額,降低費率。日本、韓國實行交強險制度以來,由于人們的風險意識提高、保險公司經營管理日臻完善,其費率始終不斷下降。
按照有關規定,今年7月,交強險業務滿財務年度后,保監會將對各個公司的交強險經營情況進行一次全面的核查,并向社會公布全行業經營情況,同時按照保險公司整體盈利和虧損情況,要求或允許保險公司調整保險費率;當調整幅度較大時,將進行聽證。
交強險與商業車險,不可簡單做價格比較
質疑三:一些車主提出,商業車險500元,最高保額10萬元;而交強險保費1000余元,最高保額僅6萬元,是否合理?
郭左踐解釋說,不能簡單進行價格比較。首先,兩個險種的賠償原則是不同的,商業車險秉承“有過錯原則”,而交強險按“無過錯原則”賠償,保險公司的經營風險較前者大;其次,商業車險只賠償人身損害,而交強險還賠償物損;第三,商業車險每年賠償額度累計不超過最高保額,而交強險每年可以賠償多次,每次最高保額都是6萬元。(曲哲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