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交易印花稅提高到0.3%后,下一步是否開征資本利得稅亦成為市場的擔憂。
對此,一位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人士對《第一財經日報》表示:“資本利得稅和印花稅是性質完全不同的兩個稅種,二者并沒有必然聯系。開征資本利得稅在征管技術方面存在一定難度,如果目的是調控股市的話,調整印花稅率就足夠了,資本利得稅的必要性更多體現在對個人所得稅制的完善上。”
并且,目前在技術層面上而言,對資本利得稅如何收取和計算還缺乏統一認識。“印花稅是簡單的,跟盈虧沒關系,只要有交易就可以。但是資本利得稅是另外一個問題,業界爭論還是很多,還缺乏科學依據。”中央財經大學證券稅收研究所所長劉桓昨晚對本報記者表示,“怎么計算資本利得?如果以時間計算,年底要交稅了,可是賬戶還是浮盈,交了稅以后跌怎么辦;如果總數計算,去年買的股票虧損了,今年買的股票贏利了,那不能只對我今年贏利的部分征。”
他還解釋了德國認定資本利得的方法。“德國政府把資本利得分為投機所得和投資所得。如果是投機所得,就必須征稅。如何來判斷投機所得?德國標準就是半年之內買了并賣掉這只股票所賺得的。換言之,如果你持有股票長達半年以上,賺再多也不會對你征資本利得稅。”
上世紀90年代初,我國股市也曾因對資本利得稅的討論而引起市場動蕩。1994年3月14日,時任證監會主席劉鴻儒宣布的“四不”救市政策中就包括當年不征收股票轉讓所得稅。“我國臺灣地區也是一個前車之鑒。”一位基金公司研究員昨日說,“當時臺灣地區當局擬開征20%的資本利得稅,結果引發股指大幅跌落,最后不得不表示暫不征收資本利得稅。”
不過,多家基金、證券公司人士昨日接受記者采訪時認為,印花稅的提高雖然造成了昨日股市大跌,但如果股市還是如此無序發展下去,資本利得稅的開征不是沒有可能。
對于股市的健康發展,燕京華僑大學校長華生建議還是從供求關系上找答案,催促境外大盤藍籌加緊回歸。他對《第一財經日報》表示:“調節稅收是比較劇烈的調節手段,資本利得稅更要慎重,因為它是一個新稅種。當前,最主要的還要從供求關系上調整,要增加大盤藍籌股上市。”
據了解,大部分國家在證券交易過程中不征收印花稅,在必要時偏向于使用貨幣政策對資本市場進行調整。上述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人士稱:“由于中國目前的市場機制不像國外那么健全,股市對貨幣政策的反應并不靈敏,貨幣政策在有些情況下難以達到預期效果,所以必須配套以稅收政策。稅收政策比貨幣政策來得更直接,指向性更明確,此次上調印花稅率就是在前期利率政策不奏效的前提下所作的選擇。” (陸媛 于婷婷)
資本利得稅(英文 Capital Gains Tax,簡稱CGT),是對資本利得(低買高賣資產所獲收益)征稅。常見的資本利得如買賣股票、債券、貴金屬和房地產等所獲得的收益。并不是所有國家都征收資本利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