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6月19日電 中國人民銀行19日宣稱,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執董會6月15日通過了《對成員國政策雙邊監督的決定》(簡稱《決定》),以此替代1977年制定的《關于匯率政策監督的決定》。由于《決定》未能充分反映發展中國家的意見,中國對此持保留態度。
中國人民銀行認為,作為國際貨幣體系的核心機構,基金組織的宗旨是維護國際貨幣體系和全球金融體系的穩定。當前國際貨幣和金融體系發生的變化是在全球經濟和生產要素配置等出現根本變化的大背景下逐步形成的。基金組織對成員國政策的監督應充分考慮經濟全球化、產業分工的調整以及科技進步對于當前全球經濟的基礎性影響,重視國內經濟穩定與外部穩定的關系,客觀看待匯率政策對一國實現外部穩定的作用,加強對全球系統性穩定具有關鍵性影響的發行主要儲備貨幣的成員國的政策監督。
中國人民銀行表示,在過去的幾年里,包括中國在內的許多發展中國家致力于國內經濟結構調整、完善市場機制、加大匯率的靈活性,促進了全球經濟的快速增長。經驗表明,匯率調整對解決對外失衡有一定作用,但不是根本和唯一的政策工具。匯率大幅度無序調整不僅會加劇外部不穩定,還會影響一國國內經濟的可持續增長,進而影響全球經濟的持續增長和國際金融市場的穩定。
中國等發展中國家要求,基金組織在實施雙邊監督中應切實遵循取得廣泛共識的重要原則,考慮成員國的具體情況,不增加成員國的義務,實現公平的監督等。通過加強與成員國的溝通和對話,在相互理解和尊重的基礎上執行監督職能,維護全球經濟和金融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