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大勞動者 盼好政策盡快落實
由于政策出臺僅十多天,所有受訪者均未拿到10元高溫津貼,且大部分從事露天工作的外來務工人員對《通知》全然不知。這主要是宣傳力度不夠。這是一項保護勞動者健康的好政策,但要讓廣大勞動者知曉,還需要政府部門、各級工會向企業、職工廣為宣傳,尤其是向為數眾多的非公企業做好宣傳。
另外,弱勢群體不敢維權的狀況令人憂慮。面對嚴峻的就業壓力和沉重的家庭負擔,僅憑體力維持生計的建筑、送水、快遞、保安等從業人員的競爭力顯得不堪一擊,為保住飯碗,他們中的一些人甚至放棄了和企業簽訂勞動合同的基本權利,如果讓他們按《通知》規定索要高溫津貼,結果可能是得不償失。在采訪中,幾乎沒有勞動者對《通知》的出臺表示欣喜,相反是事不關己的漠然。
盡快落實這項政策,督促各類企業向員工發放高溫津貼,讓一線員工盡快得到保障,是擺在我們面前的一項新任務。(記者 邵寧 竇曉冬)
【焦點關注】
“熱浪與健康監測預警”一級戒備
高溫、高濕、西南風,這是夏天最難熬的日子的特征,是這個季節最危險的健康殺手。由本市氣象部門和衛生部門5年前聯手啟動的“熱浪與健康監測預警系統”,又進入了“一級戒備狀態”。據該系統監測,到目前為止,申城今夏主要屬輕微熱浪。
市城市環境氣象中心副主任談建國介紹說,不同時段,人體對氣溫的忍受能力不同。申城6月入夏初期,人們能忍受的平均高溫水平為35℃;6月底至7月上旬,上升至36℃左右;7月中下旬,人體能忍受的平均高溫水平進一步上升到37℃左右;8月上中旬,這一數值下降到36℃;而到了8月下旬到9月上旬,再降低到35℃左右。
今年7月上中旬,申城雖然高溫不斷,但超過37℃的極端高溫日屬零散出現,威脅程度相對來說不大;另一方面,夜間的降溫還算比較明顯。所以,今夏的持續高溫,未對人體健康產生重大影響。
不過,無論在夏季的哪一階段,只要出現連續3天以上、且超出同期人體忍受限度的高溫,人的死亡率和發病率就會明顯上升。1998年8月7日至17日,連續11天的最高氣溫持續在36℃以上,其中8月15日最高氣溫甚至高達39.4℃。當月月底,來自衛生部門的數據證實了這段持續高溫的“殺傷力”——人口死亡率明顯高于平時。
來自上海氣象信息網的高溫防御信息提醒說,高溫天氣宜吃咸食,多飲涼茶、綠豆湯和苦味食物等。體育鍛煉要適量適時,外出健身最好自己帶水,不斷地少量飲水,切忌狂飲。不要長時間呆在空調房內,以防產生頭疼頭昏等所謂“空調病”。電扇不能直接對著頭部或身體的某一部位長時間吹,以免身體局部受寒。(記者 董純蕾)
【焦點鏈接】
7月11日,上海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上海市總工會聯合發出《關于本市企業高溫季節津貼標準的通知》,內容包括:
●企業安排勞動者在高溫天氣下(日最高氣溫達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應當向勞動者支付高溫季節津貼,津貼標準每天不低于10元。
●企業應結合生產經營特點和具體條件,建立高溫季節津貼制度,并通過民主協商合理確定本企業的高溫季節津貼發放條件、范圍及具體標準。
●企業在發放高溫季節津貼的同時,不能影響高溫崗位工作勞動者的高溫崗位津貼的發放,并應繼續做好高溫季節工作現場清涼飲料的供應。
●各企業,特別是從事高溫作業和戶外作業的企業,要制定合理的作息制度,當氣溫達到35℃及以上時,可根據實際情況調整、縮短工作時間。當氣溫達到38℃及以上時,除涉及國計民生、城市運行安全和人民基本生活等的重要行業外,工作環境不能滿足極端高溫條件作業的企業,可視實際情況采取暫停工作和保證休息等措施。
●本通知下發前今年已有的高溫日,企業應按本通知規定發放高溫季節津貼。
【專家觀點】
應立法保護高溫下的勞動者
市總工會經濟部和保障部有關負責人介紹說,1960年7月1日頒布的《防暑降溫措施暫行條例》,是目前唯一的一部高溫勞動保護的法規,然而,這個47年前的《暫行條例》,根本無法維護今日勞動者的權益。比如,《暫行條例》只適用于“工業、交通運輸業及基本建設工地的高溫作業和炎熱季節的露天作業”以及“田間作業”。具體防暑降溫措施只是:“夏季露天作業工人和農民,應使用寬邊草帽或斗笠和白色寬大的服裝。夏季田間作業,應在適當地點建立男女分設的簡便廁所”,等等。
顯然,《暫行條例》針對的是我國近半個世紀前的社會狀況和經濟狀況,與今天的情況嚴重脫節,也與當前日益多元化的行業和越來越復雜的勞動關系不相適應。《暫行條例》不能無休止地“暫行”,必須為高溫下的勞動保護立法。
近年來,市總工會在市人大、政協會議上多次遞交議案、提案,向政府有關部門建議出臺地方法規,以保護高溫下勞動者的健康。今年5月,上海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與市總工會開始醞釀這方面的政策,最近聯合出臺了這一《通知》。在國家法規還未改變、地方法規還未出臺之際,《通知》為烈日下的勞動者撐起了一把“遮陽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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