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光遠律師強調:“如果此案證據確鑿,本身就應該是一個很普通的法律問題,當事人以虛構自己可以掌控股市行情及了解內幕信息的事實,騙取受害人入會費,此種行為應構成詐騙罪,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全國人大法工委、國務院法制辦曾在答新華社記者問的時候指出:“從事證券、證券投資基金、期貨投資咨詢、與證券交易、證券投資活動有關的財務顧問證券投資基金募集、管理必須得到中國證監會的批準,否則被視為非法。”
王秀杰開辦的公司并沒有國家認定的行業資格,而是利用網絡工具QQ群私募資金,等同此理。私募基金作為一種非公開宣傳的,私下向特定投資者募集資金進行證券投資的集合投資形式,屬于一個在法律上非常模糊的地帶,從2000年開始進入公眾視野以來,對其的爭論就沒有停止過。
中國政法大學商法研究所副所長、金融法研究中心副主任管曉峰教授對記者表示:“由于私募基金沒有合法的地位,不少私募基金公司身份不明,缺乏監督,也沒有一定的內部控制機制,其操作手法往往以“坐莊”為主,操縱股價,鋌而走險,像王秀杰這樣的,實際還有很多。”
“帶頭大哥777”被捕引起的地震波及到業內,使得本來就不明不白的私募基金再次籠罩在陰影中。
“目前,對‘私募基金’進行規范,除證監會對所有的私募基金的現狀進行抽樣調查,明確政策意圖外,還應該出臺相關部門規章,確立私募基金基本規則,明確限制私募發行的募集對象、募集人數、募集金額等。”馬光遠強調。
非證券類媒體“股評”需制度規范
知名股票博客近日紛紛“停博”,有著風雨欲來山滿樓的氣氛,上周,記者混進“圍剿777”QQ群內,有一管理員表示:“我們準備對‘帶頭大哥’提起集體訴訟,律師說可以按詐騙進行起訴,不少網友群起響應,我們還準備聘請律師替我們打官司。”
王國強認為股票博客當然有其存在的價值,健康的市場需要多方面的力量來分析,投資者必須理解買者自負原則,通過合法證券經營機構從事證券交易,自覺通過中國證監會指定的信息披露媒體獲取公開信息,不要輕信所謂的內幕信息,更不要以訛傳訛。
管曉峰對此表示贊同。他一再強調王秀杰事件的出現,再次給股民們敲響了警鐘,股市并不是提款機,不要相信博客以及無擔保的股評,證券市場有一條不可測原理,諸多散戶不懂風險,以為股市就是個投資場所,風險投資專業性強,浸淫一行需要懂得規則,“帶頭大哥777”的出現,適時充當了曖昧角色,既有草根的一面,又有投機的成分,自稱想為散戶出頭,并且言辭激烈,挑動對立,號召與其同進同退,客觀上有操縱市場的嫌疑。
今年5月19日,中央電視臺第二套《第一時間》曾經報道過“帶頭大哥777”通過QQ群斂財的事實,作為監管部門的證監會并沒有任何表示,“大哥”的QQ收費群有網友詢問,該管理員回答是:“查不過來”,直到現在東窗事發。
馬光遠認為:“這代表著證券市場監管方面‘跑冒滴漏’的確嚴重。”
業界也有專家提出:“監管部門對股市參與者的監管,目前除了投資者、證券分析師以及指定的證券媒體外,更多的還要對脫離于這之外所謂專家、網絡、廣播、電視以及非證券類媒體,設立一定的準入制度來規范這些專家和媒體的行為,對他們誤導和擾亂人心的謠言制造和傳播行為予以追究和處罰。同時,監管部門也應該通過及時的信息公開和澄清,才能穩定投資者情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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