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7月30日電(記者趙勝玉)遼寧省寬甸滿族自治縣雙山子鎮四平村,是遼東山區的一個小村。全村分10組,1485人,人均耕地1.5畝,人均山林近40畝。全村有公益林3萬余畝、商品林2.5萬畝。
與1978年安徽鳳陽小崗村18位村民按紅手印分田到戶相似,在2003年2月,該村第十組的29戶農民做了一件引人注目的事情——在王樹祥、王樹貴、韓福民的組織發動下,全組村民表決通過并按下紅手印,秘密地將4620畝集體山林均分到了全組124口人的人頭上。
由此拉開了中國北方地區集體權制度改革的大幕。
2005年春,遼寧省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工作試點正式啟動,同年9月在全省推開。
2007年盛夏的7月初,久旱不雨的遼東山區喜降大雨。經過長途顛簸,記者冒雨來到四平村,走近青山秀水,探尋這場林改始末,感受山鄉巨變。
二十九個紅手印
在四平村十組,當年“紅手印事件”的組織策劃者——今年已經62歲的王樹貴和他66歲的哥哥王樹祥,以及十組組長韓福民詳細講述了這次林改的經過。
遼寧實施天然林禁伐保護后,木材價格上升,不法分子瞄準集體山林。遼東山區亂砍濫伐現象嚴重。由于四平村十組山林質量好,一些外村人紛紛來偷砍。王樹貴說,“因為是集體的林子,別人來砍大伙也不覺得心疼,也不上心去管。有人白天偷夜里砍。到半夜,山上還不時地傳來伐木聲。這事還被媒體曝了光。”
看到這種情況,官員們很著急。“不能再這樣下去了。再不制止,老祖宗留下的這點林子用不了多久就會被敗禍盡的!”從那時就當組長的韓福民說:“2003年初,我和王樹貴、王樹祥秘密商議,提出把全組集體山林均分給各家各戶。”
這個想法一提出,絕大多數群眾都贊同。王樹貴回憶說,當時國家并沒有集體林產權制度改革的政策,他去請示村支書張春義,村支書認為村委會決定不了這事。
這樣,他們只能以承包管護的名義來分山林。韓福民說:“那時,為了保住山林,為了讓村民群眾把山林當作自己的東西管好養好,有個好的生活環境,我們三個人不怕坐牢,不怕得罪人、不怕留下罪名,冒著風險也要把林子分掉。”于是,他們多次召開村民會議,組織全組31戶村民集體投票決定,絕大多數村民都贊成分林子。為了留有憑據,有29戶村民當場在會議記錄上按下了紅手印。
2003年6月,中共中央下發了《關于加快林業發展的決定》,明確提出了進一步完善林業產權制度。如今,十組農民都有了林權證。說話間,王樹貴從腰間拿出鑰匙,打開寫字臺的抽屜,拿出林權證給我們看。韓富民說,“有了林權證,老百姓心里踏實了。20多年前,國家把農田土地都分給我們了,不是搞得很好么,糧食產量也上來了,各級官員也不用為老百姓種地操心了。”
村民們認為,山林該分,將山地和林子分給各戶是件大好事,分了后大家都高興。通過簽定承包合同,明晰了林地使用權、林木經營權、處置權和收益權。60年的山林承包期,使林農吃了定心丸,村民滿意叫好。
林改的明顯變化
早在1934年,四平村曾是東北抗日聯軍楊靖宇將軍創辦的東北第一個紅色抗日民主政權——四平鄉政府所在地。70年后, 四平村農民在黨員的組織帶動下,率先探索集體林權改革,創下北方地區林改兩項第一。
——2003年初,四平村十組村民自發把山林分配到戶,敲下了以家庭承包為主要形式的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第一槌。
——2006年6月,四平村十組29戶群眾自愿將分到戶的山林聯合起來,組建成立了農民家庭合作林場——大木柱林場,成為中國北方地區第一家農民家庭合作林場。
帶有原始意味的林權改革在四平村效果立刻顯現。林改后,山還是那座山,可那已經是農民自己的山,廣大農民有了發家致富的第二塊責任田,造林、營林、護林、發展林地經濟的積極性大大提高,掀起了植樹造林和發展林下產業經濟熱。
如今,四平村森林資源得到了有效的保護,生態良好,到處山青林茂。十組的山上更綠了,河里有水了,水里有魚了,地也增產了,村民安居樂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