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7月30日電(孫賢迅)閩山莽莽,林木蒼蒼,海峽西岸一片蔥蘢。在福建山區,所聞所見是廣大農民從心底真誠擁護集體林權制度改革。
浦城縣濠村鄉溪口村老農吳順成動情地說:“我這一生經歷了兩件喜事,第一次是鐵樹開花土地回了家;第二次是鐵樹開花林地回了家!”
尤溪縣綱紀村鄭光水老農感慨道:“自從盤古開天地,哪朝哪代不收‘皇糧國稅’,共產黨不但免了農民的稅費,還把山林分給我們,這是從來沒有的事。”
松溪縣花橋鄉村頭村村民自發集資萬元,在村口豎起一塊大石碑,刻上林改的政策和村規民約。村民真義昌說:“林改政策好,寫在紙上怕破掉,雕在木頭上怕爛掉,刻在石碑上才能永久!” 這是塊民心碑,是民意的反映。
福建林權制度改革,山區農民得到了財產,政府得到了民心。
福建是中國南方重點集體林區,擁有林地1.36億畝,是個“八山一水一分田”的山區省份,全省人均耕地面積不到零點六畝,而人均林地面積四畝,南平、三明、龍巖等林區,農民人均林地面積高達14畝多。
改革前集體林產權問題始終沒有得到很好解決,長期以來,林業發展緩慢,林農守著“金山銀山”過窮日子。
均山、均權、均利,福建永安洪田村農民1998年分山到戶的壯舉,引起福建高層的高度關注,也牽動著福建林業人的心,他們在苦苦思索,如何破解山區、林區發展難題,為福建山區經濟、社會進一步發展找到一個新的突破口。洪田村農民的改革實踐給了他們以啟示。那就是改革,打破現行的政策限制,順應民意,對集體林權制度進行一場革命。
2002年,福建在武平等地進行林改試點,試點成功。
福建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核心是將農村土地聯產承包經營制度從耕地延伸到林地,確立了農民的經營主體地位,順民心,得民意。
福建的改革實踐,為中國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探索了一條成功的路子,創造了許多帶有普遍指導意義的經驗,為中國林改順利推進提供了可貴的借鑒。中國繼土地承包責任制后的又一次土地革命即將到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