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2006年度審計報告再次顯示出現行公積金體制的弊端。公積金繳存額度相差懸殊,中國網通山東省分公司職工每人月均繳存6389元,而濟南市的一家普通企業職工月人均繳存只有11元,二者相差580倍。
這個典型事例,反映出公積金已經成為高收入者部分免稅福利的異化現象,完全背離了公積金使普通職工集體融資購房的設立本意。
當下,住房公積金運轉過程中出現的一些問題為社會關注,除了不公平外,還有使用效率低下,只惠及少部分家庭,以及非專業理財人士掌管公積金使用,導致弊案發生等,使政策執行偏離其初始目標,甚至有人主張廢除公積金制度。
廢止公積金制度,是因噎廢食。從公積金設立的初衷、以及目前我國中低收入階層購房極度缺乏低息融資渠道來看,公積金的存在十分必要。但公積金存在的必要前提是,現行制度進行徹底轉型,革除其成為部分企業職工的變相福利的積弊,轉變成為大部分中低收入職工購房的互助基金,實現真正的公益性與非贏利性。
對公積金制度小修小補無濟于事。公積金以公益面目出現,因此才能享受稅收等方面的優惠。為了解決公積金制度中存在的繳存與貸款方面的不公平現象,建設部規定職工和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均不應低于5%,也不能高于12%;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月工資基數,原則上不應超過職工工作地統計部門公布的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三倍。
政策對部分高收入行業和單位開了口子——對超過12%的繳存部分征收個人所得稅,公積金贏余用于住房保障。
這些措施未涉根本,一是沒有回歸公積金制度的公益目的,如果公積金恢復為所有繳存職工的住房公益基金,高收入職工多繳的部分就應成為全體職工購房的融資來源,這是一件大好事。目前以繳納額度為貸款額度高限,很可能使公積金成了少數高收入職工的特殊福利。其次,由于公積金理財效率不高,有關部門將少量贏余用于保障性住房的資金來源,犯了侵犯職工住房基金的利益,解政府財政之急的錯誤,有與民爭利之嫌。
美國解決大部分家庭的住房難題也秉持公益原則,雖然具體舉措不同。如1932年大蕭條時期實施的《聯邦家庭貸款銀行法》,通過財政部低息發行專門債券籌集低價資金,而后以低息貸款通過專門的銀行發放給符合條件的家庭。除私人抵押貸款保險以外,美國政府還為住房貸款的一級市場提供政府保險。其中,聯邦住房管理局代表國家,為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抵押貸款提供按揭保險。其目的是以政策優惠減少普通家庭的購房成本,實現居者有其屋,政府信用功不可沒,低息貸款與按揭保險具有明顯的公益性質。
我國的公積金公益性質日漸模糊,其實,并不是公積金制度存在問題,而是目前公積金的管理、激勵等一系列機制出現了偏差。目前要做的不是禁止公積金繳存或者對公積金收取高額稅收,相反,要明確公積金對所有繳存職工的普遍的公益性質,以正確的激勵機制,使公積金成為真正為民所用的高效的城鎮住房融資機構,這樣,公積金制度的積弊就會迎刃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