壟斷性企業和資源性企業形成的超額利潤用在哪里?山東省將為之尋求一條“出路”:補貼低收入群眾和弱勢行業。
昨日,山東省政府出臺《關于建立物價上漲與提高困難群眾生活補貼和保障標準聯動機制的通知》(下稱“通知”),其中規定,“將依法研究建立從壟斷性、資源性行業政策性提價和政策性加價所形成的超額利潤中提取價格調節基金的制度,集中部分財力,專項用于對受價格改革影響較大的低收入群眾和弱勢行業實施價格補貼和相關調控措施,形成價格調整、利益調節、合理補償三位一體的價格改革良性循環機制。”
由于尚處在“依法研究建立”階段,這份“通知”并未明確指出何為“壟斷性企業”,何為“資源性企業”,也未指出“超額利潤”的確定途徑和提取比例。但一般認為,電力、煙草、電信、金融、鹽業以及石油等行業屬于壟斷或資源性行業。
山東省審計廳審計結果顯示,去年,中國網通山東省分公司職工每月人均繳存住房公積金達到6389元,該公司人月均工資基數是21300元。由此引起人們對壟斷性行業利潤取得及分配機制的議論。
記者注意到,壟斷性、資源性行業的產品或者服務價格,一般由政府定價。近年來,這些行業提價的呼聲和行動不絕于耳。
山東省擬設立的此項制度的目的是為了建立“資源、環境價格改革利益調節機制”。其背景是“國家將繼續深化資源、環境價格改革”。
這份“通知”同時規定,為準確反映基本生活必需品和服務價格變化對低收入群體生活的影響,山東將在現行居民消費價格指數編制工作的基礎上,研究編制城鎮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費用價格指數。“通知”規定,當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費用價格指數超過警戒水平時,各級政府應及時啟動聯動機制。(李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