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公布小吃成本更重要的,是公布壟斷性行業和公用事業的成本,讓這些直接關系群眾切身利益的價格早日透明起來
“我最關心的是《反壟斷法》能給我們的生活帶來什么,比如電話費能不能降下來,水、電、煤氣的價格還會不會說漲就漲,跨行查詢費之類的還會不會一句‘國際慣例’想收就收。”北京市民陳先生8月30日一上班,就上網看新聞。他關心的《反壟斷法》在當天下午的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九次會議上高票通過——這部素有“經濟憲法”之稱、旨在保護和促進公平競爭的法律,1994年被列入立法規劃,艱難跋涉13年后,終成正果。
近日,中國青年報社會調查中心與新浪網新聞中心聯合開展的一項調查顯示,84.7%的人關注《反壟斷法》。
對行政壟斷猶如無齒之虎
然而,這部已經讓人們期待了13年的法律的頒布,卻只讓13.9%的人感到欣喜,更多的人還在觀望,甚至表示失望。
1082名參與者中,71.0%的人認為,目前《反壟斷法》對行政壟斷的規定還不夠。51.8%的人認為最該反的壟斷是行政壟斷,但與此同時,62.0%的人又最擔心在反行政壟斷上會執行不力。
事實上,對于《反壟斷法》中要不要規定石油、煙草等行政壟斷的爭議,伴隨著立法進程的始終。
去年6月底,在《反壟斷法(草案)》首次向全國人大常委會提交之前,一度傳言關于行政壟斷的章節被刪除,之后又被恢復,顯示出這一問題的敏感與復雜。
當時,多位參與草案起草的專家表示,我國的行政壟斷是體制轉軌時期的產物,是經濟體制改革、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和國有企業改革不到位、不徹底造成的,絕非一部《反壟斷法》所能解決的。
記者注意到,8月30日通過的《反壟斷法》規定,“國有經濟占控制地位的關系國民經濟命脈和國家安全的行業以及依法實行專營專賣的行業,國家對其商品和服務的合法經營活動予以保護”,但也明確“不得利用其控制地位或者專營專賣的地位損害消費者利益”。
有學者表示擔憂,不把行政壟斷的管轄權交給反壟斷行政執法機關,使《反壟斷法》面對行政壟斷像一只沒有牙齒的老虎,不要說治本,連治標都有問題。
對此,中國社科院法學研究所經濟法室主任王曉曄撰文說,《反壟斷法》關于行政壟斷的規定,表明了我國立法者對行政壟斷持反對的態度。
不能“專揀軟柿子捏”
就在《反壟斷法》通過后不久,繼陜西省漢中市物價局公布面皮經營成本后,西安市物價局公布了泡饃、油潑面、米面涼皮等小吃的成本價,國家發改委也曝光了包括香干子、火鍋底料等在內的6起“亂漲價典型案例”。記者注意到,對此拍手稱快者很少,相反,許多民眾紛紛質疑價格主管部門“抓小放大”。
有評論指出,比公布小吃成本更重要的,是及時公布壟斷性行業和公用事業的成本,讓這些直接關系到群眾切身利益的價格早日透明化。
幾位參與此次調查的網友表示,長期以來,壟斷企業的高收入、高福利,損害了社會分配的公平;一些壟斷行業層出不窮的“霸王條款”以及“唯我獨尊”的劣質服務,直接侵害了消費者的利益;說收費就收費,說漲價就漲價,聽證會開成了“漲價會”,還總拿“國際慣例”和“國際接軌”說事。
“取消電信的月租費和手機漫游費已經是個說了很多次的老問題了,《反壟斷法》頒布后會不會有改觀?”一位參與調查者說。
此次調查中,50.9%的公眾認為“反壟斷不能專揀軟柿子捏”。
關鍵在于執行
《反壟斷法》將于明年8月1日開始實施,有近一年的準備期,這表明《反壟斷法的實施還需要做相當多的準備工作,還需要很多的配套制度與之銜接。
此次調查中,74.8%的公眾認為《反壟斷法》關鍵在于執行,37.3%的公眾表示對《反壟斷法》得以通過的態度是“觀望,看執行的怎樣吧”,31.0%的公眾認為,《反壟斷法》的作用真正顯現還需要一段時間。
“法律的生命在于實施,要很好地實施法律,執法機構是一個重要問題。”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經濟法室主任黃建初說,根據《反壟斷法》的規定,國務院反壟斷委員會只是履行“組織、協調、指導”反壟斷工作職能的議事協調機構,并不行使行政權力、作出行政決定。
民眾的擔心得到了專家的贊同,王曉曄認為,可以預見,我國反壟斷法的實施初期將會遇到嚴重的挑戰。根據該法第十條,我國反壟斷法將會維持現有幾家機構分頭執法的局面。在《反壟斷法》出臺前,價格壟斷的執法監督權在國家發改委,公司兼并重組的審批權在商務部,而地方保護認定及反壟斷方面則主要由國家工商總局負責。多家政府機構分頭執法毫無疑問地會影響反壟斷法的效力和權威。
此外還有反壟斷執法機構與行業監管機構的關系,反壟斷法的任務是制止壟斷行為,理應關注電信、電力、郵政、鐵路等行業的大壟斷企業。然而,由于這些大國有企業一般都有一個強勢的監管機構,反壟斷執法機構能否在這些行業執行反壟斷法就是一個大的挑戰。如果反壟斷執法機構在這些行業不能執行反壟斷法,中國反壟斷法與其應有的權威和地位就極不相稱。因此,可以想見,國務院即將建立的反壟斷委員會和反壟斷法執法機構在這些方面依然任重道遠。 (王亦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