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品牌想進入商場需要“打點”多少人?
多名鄭州供貨商告訴我們:從負責招商的老總,到招商部主任,再到下面的部門經理……
一個品牌進入商場后需要經歷多少種名目的“盤剝”?
知情人告訴我們:堆垛費、DM(促銷手冊)費、年節費、店慶費、年底返利、賬期(提前結賬)費、毛利補償費、生鮮產品補損費……
家樂福和蒙牛之間的一場沖突,驗證了零售業“潛規則”的傳說。
事發后,四名蒙牛員工被治安拘留15天,家樂福的兩名保安被治安拘留10天。
【最新進展】
警方認定雙方均有責任
9月15日,鄭州蒙牛公司員工與家樂福保安發生激烈沖突(本報昨日A15版報道),現場發生打斗行為,其中蒙牛有兩名員工受傷,另有一名無辜顧客在圍觀時被超市保安打傷住院。
至于事發原因,鄭州蒙牛方面稱,因為家樂福向其攤派3萬元的月餅,而蒙牛拒絕接受這項攤派。隨后,家樂福調整了蒙牛拳頭產品特倫蘇的價格,從原先的售價48元,調整到39.9元,而且每個人限購一件。“價格很誘人,但是銷量不可能上去,相反,其他銷售這類產品的超市會很有意見。”鄭州蒙牛一位負責人說,在不得已的情況下,才有了15日的報復行為。
記者從公安部門了解到,根據公安部門調查,鄭州蒙牛和家樂福在此次事件中均負有一定責任。事發后,包括蒙牛鄭州負責人在內的四名蒙牛員工被治安拘留15天,而家樂福的兩名保安因處理此事存有過失,也被治安拘留10天。
昨天下午,家樂福方面稱,家樂福從來沒有向任何供應商攤派月餅。與此同時,鄭州蒙牛稱自己擁有證據,如有必要,他們將出示對方在攤派月餅過程中的錄音內容。
昨天,報道刊登后,多名鄭州供應商致電商報記者,聲稱,家樂福和蒙牛之間的矛盾,只不過是商場和供應商之間“潛規則”的一次爆發。而目前,在鄭州的多家賣場中,雖然大多數商場經營比較規范,但是在個別商場,各種各樣的“潛規則”依然存在。雖然這樣的賣場不多,但影響非常惡劣。
【潛規則】
品牌進賣場要經過層層“盤剝”
【1·準備】
鮑魚魚翅“伺候”好招商部負責人
最近,鄭州一個品牌代理商遇到一件郁悶事。
他代理了一個國外的服裝品牌,想進入市里一家大賣場。第一次請對方吃飯,對方的主要領導沒有出現,只派了招商部的一個“管事的”經理過去。即使如此,那次飯局還是花了他5000多元。以后,他又陸陸續續請對方吃了好幾次飯,每次都花費5000元左右,但最終還是沒有進賣場。
“請客一般都要有鮑魚或者魚翅,不然人家會認為咱沒有誠意。”
【2·進店】
從招商老總到部門經理都要“打點”到
“我們的產品如果要進入超市,特別是一種新產品,想要在大賣場里擁有一席之地,所需要的花費是非常巨大的。”一位供應商說。
據他介紹,商品進賣場的主要費用可謂五花八門,進店費是這里面最“黑”的一環——一般要想進入賣場,賣場各路“神仙”都需要打點,從負責招商的老總,到招商部主任,再到下面的部門經理,都需要不小的費用。“如果打點不好,你就只能眼看著自己的東西進不了賣場。”該供應商說。
一位酒類供應商向記者介紹了減少進店費的“經驗”:“重要的是要和上上下下的人都保持良好的關系,平時多送禮,多聯系,多溝通交流。”
【3·收費】
堆垛費、DM費、補損費樣樣俱全
但讓經銷商頭疼的還不僅僅是進店費,進去之后,事情還遠遠沒有結束。
日常的經營中,各種名目繁多的收費更讓供應商難以承受,比如說,堆垛費、DM(促銷手冊)費、年節費、店慶費、年底返利、賬期(提前結賬)費、毛利補償費、生鮮產品補損費等,還有一些莫名其妙的收費。“具體規矩都是賣場自己定,供應商是絕對的弱勢群體。”一位知情者說。
一位熟悉零售業的人士告訴記者,個別收取進店費和各種雜費的賣場,即使兩年內不賣任何東西,也可以靠這些費用維持下去。
【4·贊助】
賣場開“分店”供應商掏腰包
“產品銷售,由各個廠家自己掏錢招聘并派出導購員;物流配送,貨物由廠家負責送到消費者手中;售后服務,更是責無旁貸地落在了廠家肩上。”一位代理珠海一家電品牌的供應商告訴記者,他們代理的家電進入了一家全國知名的家電連鎖店后,他深切體會到了“潛規則”的“威力”。
除了逢年過節的攤派任務外,這家家電連鎖店一旦決定開一家分店,所有的供應商都需要給一定的“贊助費”,數額幾萬、十幾萬不等。開一家分店,連鎖店不僅沒有掏一分錢,反而賺了上百萬元。
在廠家眼中,賣場無疑是“坐著收錢”的輕松角色,而廠家則是臟、苦、累各種活全攬全包。
一個剛大學畢業的賣場樓層經理,在四年時間內,分別在不同城市買了3套房子。
【潛規則下的發家史】
樓層經理四年聚集財富百萬
一位業內人士向記者講述了這樣一件事情。幾年前,這位業內人士認識了一位在鄭州的一家著名大賣場里的樓層經理,專門負責與供應商打交道,比如說考核供應商的產品是否暢銷?決定這層樓由哪些供應商入駐?可以說,他掌握著供應商的“生殺大權”。按照實際工資,這位經理每個月的工資4000元左右,但他在鄭州期間,購買了兩套房子。他辭職后,又去沿海一個大城市買了套價值百萬元的房子,并且自己出資開了一家公司。“擔任樓層總經理的時候,他大學剛畢業不久,可以想象,他在做樓層經理的四年時間內,有多少潛規則下的交易了。”這位業內人士說。
一個熟悉賣場的朋友告訴記者另外一個極端的例子,一商場招商部門負責人,似乎感覺平時斂財不夠,于是就開始“生病”,稍微有個頭疼發燒,就開始住院,然后所有的供貨商都去看望他,有的送禮,有的就直接送現金了。這位朋友笑著說:“你要是敢裝糊涂,只掂兩件飲料過去探望,那等他出院以后就該收拾你了。”
潛規則下“上帝”最受傷
層層“打點”導致一瓶出廠價20元的白酒賣到上百元
-商報記者徐振江
如果供應商不遵守“潛規則”,結果會怎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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