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威人士日前透露,我國近期沒有考慮遺產稅問題,目前也不準備征收遺產稅。
征收遺產稅面臨技術障礙
這位人士表示,不準備征收遺產稅的原因首先是目前我國沒有個人財產實名制和登記制,無法對遺產進行確定,所以不具備實施條件,其次在國際上一些國家對遺產稅也有減征或取消的趨勢。
“從理論上講,稅收具有替代效應,征收遺產稅也會對國內消費、投資產生影響。”他說。
所謂替代效應,是指國家開征某種稅收時,人們會選擇另一種消費或活動進行替代。比如對某種商品征收消費稅會使價格提高,從而引起個人消費選擇無稅或輕稅的商品。對于遺產稅而言,它可能會減少人們儲蓄和投資的動力,不利于經濟長期穩定和發展。
“對于遺產稅曾經確實研究過,但是近期沒有再進行考慮。”這位人士說。
改革分配制度才是關鍵
遺產稅是對財產所有者死亡時遺留的財產課征的稅收,屬于財產稅。目前世界上已有100多個國家開征了遺產稅。
支持征收遺產稅的人士認為,遺產稅作為個人所得稅的補充,征收對象主要是高收入者,是抑制富人代際轉移的一個非常有效的手段,有利于減小社會成員間貧富差距。反對者則認為遺產稅的征收成本較高、稅率適用比較復雜。
有專家表示,遺產稅起征點的平均指標應確定為80萬元,這主要是因為國際上遺產稅起征點基本上都在人均GNP(國民生產總值)的15至20倍左右。但有人疑惑,如果假定80萬元為起征點,許多大中等城市居民只要擁有一套房產,就差不多該繳納遺產稅了。
“遺產稅在理論上說雖然可以起到調解收入差距的作用,但在目前如果強行征收,則可能會導致更大的不公平。”中科院財貿所一位專家對記者表示,我們應該要冷靜對待遺產稅。
“事實上,遺產稅對于解決當前存在的貧富差距過大問題的能力在一定程度上還是有限的。”這位專家說,造成當前我國貧富差距較大的深層次原因是一些體制性問題,解決這些問題,有利于做好收入分配制度改革這篇大文章。(記者 馮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