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為公司“集體辭職,再上崗競聘”的消息日前不斷升溫,不但引發了廣東省勞動廳的關注,還引起一場關于《勞動合同法》的社會討論,以及整個企業的集體思考。
昨天,本報記者連線了一位工作年限在8年以上、工號在兩萬以內的華為員工,他向本報記者獨家揭秘了整個“集體辭職”事件的詳細經過,包括此前尚未披露的細節,如“員工股份如何處理?”、“員工是否要上交辭職報告?”、“在多長時間內回企業競聘?”等相關問題。這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員工告訴記者,“在辭職前,每位員工都要上交一份1000字左右的辭職報告,表明自己的意愿,而對于華為來講,這份辭職報告規避了所有法律上的問題,整個方案堪稱完美。”
昨天,記者也連線了著名的《勞動法》專家左祥琦,他告訴記者,“從華為這件事的操作來講,挑不出任何毛病,沒有任何法律問題。但是其引起的社會思考應該是深層次的,比如該如何真正使得勞動者和雇傭者的關系得到平衡?比如怎樣才能真正保護弱勢的勞動者等問題。”
員工爆料
辭職員工保留股份每人上交千字辭職報告
“今年10月,我在外出差,接到了公司領導的電話,對我們說了公司的現實情況,并把整個方案說給我們聽了。我當時并不驚訝,因為有關這件事在公司內部已經流傳已久。”昨天,這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老員工告訴記者。
他向記者披露了一些操作流程方面的問題,比如華為員工辭職之前要上交一份1000字左右的辭職報告,表示自己是選擇自主離職的。這就規避了將來法律上有可能產生的問題。各個部門之間規定了離職和再次應聘之間間隔的時間,原則上辭職的員工應該在6個月之內來應聘。不過各個部門規定的時間有所不同。而員工在辭職后有一周的帶薪假期,不過,有意思的是,該人士告訴記者,這個期間辭職員工還可以作為公司顧問,自愿給公司提供技術和信息服務。另外,10月份,華為公司停止社保一個月,而由員工自己去交社保。這樣就形成了社保的斷點。
記者在采訪中了解到,在法律上,離職的標志是:辦理工作交接收回工卡、停止工資發放、停止社保、檔案轉移、辦理失業登記,而這些都是華為此次辭職包括的內容。
由于這次集體辭職的人員大部分都有華為的內部股份,該人士向記者披露了華為員工股份的處置情況。據悉,華為在員工辭職6個月期間為員工保留股份,如果員工決定辭職之后不再續簽合同,華為將按照股價給員工兌現成現金。據了解,由于這些員工工號靠前,因此平均年薪都不低,這次得到補償的金額都在20萬到30萬左右。
“我們不會擔心二次聘任的事情,因為這次集體辭職的都是公司的中堅力量。再次競聘心里有底。”該員工告訴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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