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1月30日電 (記者 趙勝玉)記者今天從國家林業局獲悉,為深化配套改革,鞏固林權制度改革成果,我國首例林木火災保險試點在江西啟動。江西省林業廳、財政廳、保監局日前聯合制定《江西省林木火災保險試點工作方案》,選擇26個縣(市)開展林木火災保險試點工作。這一舉措,有利于建立健全林業風險保障機制,提高林農抵御風險的能力,促進林業發展。
近年來,隨著林權制度改革的不斷深入,我國林業發展迅速,但林業經營風險較大,特別是受全球氣候變暖和人類活動等影響,森林火災的發生概率呈現增長的態勢,這不僅影響了林權改革的成果,也給林農的生產生活帶來了損失。為進一步鞏固和發展林權制度改革成果,全面深化各項配套改革,江西省將政策性保險機制引入林業發展。
據介紹,該險種采取“政府引導、林農自愿、市場運作”的模式,保險標的為生長和管理正常的商品林、生態公益林及林權抵押貸款的造林。在保險期限內,因火災或火災施救造成保險林木死亡的直接經濟損失,由保險公司負責賠償。每畝保險金額按保險林木的再植成本確定,一般為400元,視樹種樹齡情況可以在200元至600元之間協商確定。
江西省林木火災保險試點工作方案規定,林木火災保險保費實行財政補貼。商品林保費按省財政20%、縣財政10%、投保人70%的比例負擔;納入中央和省級補償范圍內的公益林保費按省財政30%、縣財政10%、投保人60%的比例負擔。目前江西省已確定崇義、興國、安遠、遂川、井岡山等26個縣(市、區)為2007年林木火災保險試點縣。到今年年底,這些縣的有林地參保率要達到20%,2008年參保率達到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