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月6日電(張云) 山西省府日前出臺《關于開展非煤礦山企業資源整合和有償使用工作的實施意見》,提出堅持“資源整合、淘汰落后、優化結構、有償使用”的方針,以建設大中型礦源地、大中型礦業集團、高標準現代化礦山為重點,綜合運用經濟、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通過采取收購、參股、兼并等方式,對礦山企業依法開采的礦產資源及礦山企業的生產要素進行重組,逐步形成以大型礦業集團為主體、大中小型礦山企業協調發展的礦產開發新格局。
山西此次資源整合, 將以鐵、鋁土礦等12種礦種為整合的重要礦種,整合的范圍。重要礦種。鐵、鋁土礦、金、銀、銅、錳、耐火粘土、硫鐵礦、石膏、石灰巖(建筑用、水泥用)、花崗石(含輝綠巖)、白云巖等12種礦種是整合的重要礦種。
山西提出對于重要風景區、重點文物保護區、地質遺跡保護區、重要泉域水出露帶、重點建設工程地帶以及其他法律、法規規定的禁采區域的非煤礦山企業,必須在今年六月底前關閉。
山西省府提出:礦山企業依法履行治理環境、恢復生態的義務,認真執行礦山地質環境影響評價有關制度,做到“誰開發、誰治理”,“邊開發、邊治理、邊恢復”。對位于限采區內和未履行環境治理義務的礦山企業,不得增加資源。
據了解,此次資源整合后,一個礦區原則上只設置一個采礦權。在重點礦區,同一實體礦體范圍內開采的連片礦山整合后,礦山企業數量要減少30%以上。礦產資源開采回采率要達到70%以上,采礦貧化率不超過10%,共生、伴生礦產得到綜合開發利用,廢石、尾礦等礦業固體廢棄物得到安全存放和二次開發。
據介紹,山西此次資源整合整合的方式,以符合保留條件的礦山為基礎,通過合并礦區、聯合改造以及對已關閉礦山的剩余資源、零星邊角的空白資源及相鄰礦山所劃出資源進行整合,優化開采布局,實現規模化開采。鼓勵省內國有重點、地方國有骨干礦山企業和礦產資源深加工企業對地方中小礦山企業實施聯營、兼并、參股、控股、收購,對礦山進行技術改造,提升管理水平,實現低成本擴張和資源綜合利用,組建大型礦業集團。
山西省府還特別提出:要認真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強化安全監管監察,落實礦山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提高礦山企業安全生產技術裝備水平和從業人員安全素質,改善礦山安全生產條件,消除安全隱患,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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