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有媒體關于廣東省政協委員孟浩炮轟現行出租車管理模式的報道,廣州市客管處表示,廣州現行的“政府—出租車公司—司機”的管理體制,是全國各地都通用的做法。因為出租車司機是在路面營運,比較分散,管理起來有一定難度。而出租車企業的存在,對落實各項服務規范和政府的各項要求有重要作用。因此,目前取消出租車公司是不可行的做法。圖為資料圖 中新社發 吳芒子 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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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有媒體關于廣東省政協委員孟浩炮轟現行出租車管理模式的報道,市客管處昨日表示,廣州現行的“政府—出租車公司—司機”的管理體制,是全國各地都通用的做法。因為出租車司機是在路面營運,比較分散,管理起來有一定難度。而出租車企業的存在,對落實各項服務規范和政府的各項要求有重要作用。因此,目前取消出租車公司是不可行的做法。
孟浩炮轟的士管理模式
據報道,廣東省政協委員孟浩建議,廣州應取消出租車公司,實行“政府—駕駛者(自然人)”兩級管理,并計劃就此向即將召開的省兩會提交提案。
孟浩說,廣州的出租車一直以來實行的管理模式是:“政府—公司(法人)—駕駛者(自然人)”由上至下的管理模式。在現階段,經營出租車要向政府申請經營牌照。運營方式基本上有兩種:一種是由出租車的駕駛者向出租車公司買斷“出租車”,十幾萬元的出租車要花幾倍的價格才能“買斷”,同時,駕駛者每月(以車為單位,下同)還要向公司交三四千元的管理費用(還不包括其他費用,如車輛證照,路橋及保險等費用)。另一種是承包運營,出租車的駕駛者每月要向出租車公司交1萬元左右的承包費用(已經包括出租車公司收取的相關管理費用)。
孟浩認為,正是由于“出租車公司”的存在,才有了向出租車的駕駛司機收取高昂的“買斷”車和“管理費”的條件和理由。這種模式加重了出租車的“買斷者”和“承包者”的負擔,最終還是要轉嫁給社會來承擔。另外,在這種管理模式下,政府出臺的管理政策常常是“一紙空文”,因此廣州的士應全部交個體經營。
客管處稱現模式方便管理
廣州市客管處有關負責人表示,目前的管理體制是全國各地都通用的做法。這主要是考慮到出租車司機在路面營運比較分散,管理起來存在難度。而出租車企業的存在,對落實各項服務規范和政府的各項要求有重要作用。事實上,針對出租車企業主體過多的現象,廣州市交委在接手出租車管理后,一直著力于減少車輛數過少的公司,減少出租車經營主體。目前,出租車企業已由原來的100多家減少為目前的70多家。
有的士企業也稱“不實際”
對于孟浩的看法,出租車企業也認為“不實際”。有出租車企業人士表示,當初出租車企業是通過合法渠道取得的經營權,不能說改變就改變。在實際操作過程中,出租車企業除了收取一定的管理費用,還擔負著將分散的出租車集中組織起來的責任,并沒有只收錢不辦事。目前,廣州出租車從軟硬件來看,都是在全國前列的。如果取消了企業這一環節,到時部分司機購買多輛車,擁有多個經營權,后果也會不堪設想。(記者 朱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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