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為專利再告"沃爾瑪" 知識產權保護意識加強
2008年02月24日 00:25 來源:中國新聞網 發表評論
中新網杭州2月23日電(記者 柴燕菲 實習生 梁穎睿)去年,浙江一商人打贏了與美國零售業巨頭沃爾瑪連鎖公司的專利侵權官司,獲賠經濟損失。如今,這家企業再次將“沃爾瑪”告上了法庭。
據記者了解,去年十月,浙江金華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了溫州凱仕電器有限公司狀告沃爾瑪華東百貨有限公司金華時代廣場分店(以下簡稱金華沃爾瑪)及其供應商深圳市優冠實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優冠公司)專利侵權一案。
凱仕電器負責人鄭明杰稱,二零零五年他設計的一款用手壓按鈕可產生電力照明的手電筒被國家知識產權局授予專利權,但兩被告仿冒原告的專利,進行違法制造、銷售,構成專利侵權,使原告市場份額與聲譽受到極大影響。
去年十二月,金華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一審判決,被告金華沃爾瑪立即停止銷售落入原告專利號外觀設計專利保護范圍產品的行為,此外,賠償原告鄭明杰經濟損失及為訴訟支出的合理費用四萬元。
去年底,該公司又發現優冠公司的手電筒產品在沃爾瑪華東百貨有限公司下屬的一些商場還有銷售,為此又把沃爾瑪華東百貨有限公司和深圳市優冠實業有限公司告上了法庭。據悉,該案已經移送到金華市中級人民法院。
記者從有關專家了解到,不管是著名的跨國公司還是聲譽最為卓著、最富有社會責任感的頂尖企業,都難免卷入訴訟,特別是知識產權方面的訴訟。
“只有意識到加大對知識產權保護,才能讓企業的自主創新更加積極。”這位專家說。目前,浙江的企業尤其是小企業熟悉專利訴訟的程序和技巧的企業不多。而溫州的這位浙商能夠“大膽”把沃爾瑪“告”上法庭,說明了浙江企業自主創新能力的提高和知識產權保護意識的不斷加強。
“浙江的企業在開始注重研發和自主創新的同時,尤其需要注重培養這種對專利法律制度的敬畏和尊重,及時保護自身權益。”專家提醒道。
【編輯:唐偉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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