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財產品“零收益”是擺在每一個投資者面前的鮮花陷阱,當您滿臉是傷、滿身帶土地從陷阱中爬出來后,反思自己是怎樣掉下去的,找出設計陷阱和推您下去的人,可能比您忙著拍土擦傷口有意義得多。而據記者觀察,造成“收益門”事件愈演愈烈的“元兇”,除了我們公認的銀行、理財經理以及監管層外,投資者自己也難逃干系。
反思1 投資者 “理財產品不同于國庫券”
“老百姓理財的真實想法是,理財產品沒有50%以上的收益就算賠了。”在近日北京銀監局召開的相關會議上,某銀行負責人在被記者問及“收益門”事件時,略微無奈地表示。而在記者隨后的采訪調查過程中發現,上述盈利比例的確已在選擇銀行產品的投資者心中根深蒂固。
“銀行是國家的,我把錢借給國家用,到最后怎么會賠本呢?”投資者楊女士書讀的不是很多,但很認“銀行國有”這個死理。在她看來,買理財產品和買國庫券沒什么兩樣,都是把錢“借”給國家。而對于年輕的銀行理財業來說,這是短時間內不可能改變的百姓認知誤區。
“其實早在賣這款產品時,我們就很主動地給投資者介紹過結構型產品的潛在風險。但是沒承想,還是出現這么大的爭議。”在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一位不具名的銀行人士這樣表示。的確,事情一出,很多銀行都變得措手不及,除了他們在銷售上存在的瑕疵被投資者揪到了小辮子外,投資者“倒戈”現象也使他們感到郁悶。
在和記者交談的過程中,一位銀行柜員表示,蒙混投資者的現象是極個別的,絕大多數投資者在購買理財產品前注意到了風險的問題,但還是義無反顧地買了,現在出現零收益,投資者應該反思一下自己身上的過錯,不應該將責任全部推給銀行和理財經理。
而對于這些看似無辜的投資者來說,是不是真的無辜現在不好說,但“收益門”事件的確給大家上了一節“血淋淋”的理財風險教育課。其實,隨著各大銀行的不斷上市,這個行業已基本完成了企業化變革。在出售理財產品這個環節上,銀行和基金公司、券商或信托所扮演的角色是一樣的,如果投資者老是轉不過這個“彎兒”,可能最終還是自己的收益受損。當然,目前包括北京監管層在內的多方人士在投資者教育方面正醞釀更為行之有效的方式,比如銀監局對國內個別銀行實行投資者風險測試給予了肯定,今后投資者再參與理財產品的買賣前,可能要像小學生一樣先做上幾十道選擇題。理財經理依照您的得分情況為您推薦不同風險級別的產品,但投資者一定切記,級別再低的產品也有風險,銀行可不是賺錢的天堂。
反思2 理財經理 亡羊補牢“惡補”基本功
“你這個電話算打對了,我們銀行前兩天剛剛組織了一場培訓,內容就是結構型理財產品的原理和存在的風險。我現在明白了,你哪里不清楚,盡管問吧。”上述言論出自一位股份制銀行高管之口。而據他描述,自從銀行理財產品出現負收益后,很多銀行從行長到經理都開展了對于新型理財產品的學習。
“別說投資者看不懂產品說明,我在沒學習前也看不懂,現在學了也是一知半解。還要在今后的業務中不斷地提升自己的認知度。”在和記者聊天時,一位銀行的大堂經理這樣表示。
而另一位銀行業人士對記者表示,學習之后,他才知道投資者所承擔的風險有多大。“就拿出現零收益的這幾個產品舉例子吧。浦發銀行、深發展銀行、深圳平安銀行幾款零收益的理財產品設計其實極為相似,都是跟港股掛鉤,而且只有當表現最好和表現最差的股票漲跌幅不超過一定范圍(這個范圍就是銀行宣傳的預期最高收益率)時,投資者才能獲得收益。而之前銀行宣傳的預期最高收益率,只有在產品所掛鉤的幾只股票同漲同跌時才會實現,這樣的概率極小,現實中是不太可能存在的。
不可否認的是,我國銀行理財產品是剛剛走出國門,融入全球金融大潮。在各方面都不成熟的背景下,不出問題是不可能的。不斷地學習才是銀行理財經理們繼續“晉級”的法寶。
而令記者感到欣喜的是,就在最近,很多銀行都將產品說明書進行了“改裝”,將之前處于犄角旮旯的風險提示語提到了說明書的明顯位置,還選擇了將重要的風險提示用粗體文字顯示,這一改進,標志著銀行業邁出了關鍵性一步。
反思3 銀行 “危機公關”會考不及格
“收益門”使整個銀行成了眾矢之的。特別是那幾家零收益、負收益產品扎堆的銀行,更是“有口難辯”。“產品零收益現象發生后,一家銀行對員工進行了重新培訓,自上而下地提示理財產品風險。并且出臺了一個所謂的應急預案,就是只要有人問這件事,不管是誰的問題,銀行員工必須先說‘對不起’。”
但這樣被動承認錯誤的舉動還是使外界感到銀行表態不夠明確。在本報記者多方聯系之后,終于有兩家銀行的相關負責人愿意站出來直接面對事件本身。
“先明確一點,我們這款零收益的理財產品是專為特定客戶提供的,這些客戶明確知道風險的所在,所以并不像外界宣傳的那樣,某某銀行理財產品零收益遭投資者強烈譴責。”在接受采訪時,一家正處于風口浪尖的外資銀行高管對記者這樣表示。“首先,我們的客戶很高端,尤其是參與投資這款高風險產品的客戶,他們每個人的資金面都很大,動輒上千萬,當初委托我們幫助其理財的時候,是看中了我們最高收益80%的預期,但我們也同時向他們出示了長達數頁的風險說明,他們深知對沖式交易的風險所在,雙方在多次洽談后才簽訂的合同,合作絕不是一廂情愿的;其次,目前這款‘出事’產品尚未到期,只是賬面浮虧70%,且不說在今后這段時間里行情會轉向利好的方向,就算行情一直很糟,我們也可以將投資者的資金直接投向香港股市,就等于我的投資者可以坐在家里直投港股,如果說市場的變化是一級保護,那直投港股就是我們對投資者的二級保護。因此我們不能認同消息面對我們的批評。”
而另一家中資銀行的相關負責人在接受記者采訪時也表示,這個市場中是買者自負,賣者有責。“將來我們還是應該引進一些適合國內投資者的產品。”
無論銀行怎么講,投資者目前的心緒也很難平和。記者觀察到,如果銀行一句解釋(或者說是一句像樣的澄清)都沒有,投資者的心緒會更難平和。在整個事件中,銀行只有到了難以收場的時候才選擇出來表態,這樣的危機公關難以登上臺面。而類似于理財經理因為不忍投資者零收益自掏腰包的行為就更加不可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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