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買賣紀念鈔屬違法行為
2008年07月10日 07:21 來源:京華時報 發表評論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幣管理條例》規定:“紀念幣是具有特定主題的限量發行的人民幣”,“禁止非法買賣流通人民幣”。《錢幣》報總編、中國集幣在線首席執行官殷敏表示,此次發行的紀念鈔具有流通功能,而買賣未退出流通的紀念幣就是在倒賣人民幣,屬違法行為。
從第一張紀念鈔發行以來,我國并未追究這種交易。“不追究不代表不違法,如果有關部門真想追究的話,買賣紀念鈔就是觸犯了法律。”殷敏表示。據《南方都市報》
【編輯:魏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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