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日,中國的增值稅全面轉型方案正逐漸浮出水面。據悉,財政部擬定的可能超過1000億減稅規模的增值稅全面轉型方案,日前已上報國務院待批。該方案最大亮點是全額抵扣、全行業轉型,方案并建議于2009年1月1日起實施。 目前所知增值稅從生產型向消費型全面轉型改革方案的最新版本。盡管該方案仍有可能做些修改,但它意味著,當前宏觀形勢正在為改革創造最佳時機,抓緊推進增值稅全面轉型正在成為共識。 中新社發 呂建設 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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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3日,中國的增值稅全面轉型方案正逐漸浮出水面。據悉,財政部擬定的可能超過1000億減稅規模的增值稅全面轉型方案,日前已上報國務院待批。該方案最大亮點是全額抵扣、全行業轉型,方案并建議于2009年1月1日起實施。 目前所知增值稅從生產型向消費型全面轉型改革方案的最新版本。盡管該方案仍有可能做些修改,但它意味著,當前宏觀形勢正在為改革創造最佳時機,抓緊推進增值稅全面轉型正在成為共識。 中新社發 呂建設 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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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取得的稅收收入總額而言,增值稅堪稱我國第一大稅種。如果一個國家規制第一大稅種的立法僅有行政法規,沒有法律,不但直接違反了立法法的規定,而且違背了‘稅收法定主義’的基本原則。”中國人民大學財稅法研究所所長徐孟洲教授對記者如是說。
近期有媒體報道,財政部擬定的可能超過1000億減稅規模的增值稅全面轉型方案,近日已上報國務院待批。而專家表示,作為中國第一大稅種,轉型本身也絕非增值稅改革的終結。通過進一步改革使得增值稅充分發揮其特有優勢,以加快推動中國稅收立法進程是一個更大的命題。
增值稅轉型由生產型轉為消費型
增值稅是對納稅人生產經營活動的增值額征收的一種間接稅。征收范圍包括所有的工業生產環節、商業批發和零售環節及提供加工、修理修配的勞務以及進口貨物。
目前提到的所謂增值稅轉型,是指增值稅由生產型轉為消費型,即企業購入固定資產的金額允許從銷售額中扣除。
據了解,我國現行增值稅制是從1994年開始執行的。當時我國經濟正處于較嚴重的通貨膨脹時期,作為新稅制體系第一大稅種的增值稅制度設計要與抑制投資需求過熱的宏觀經濟政策相匹配,于是就采用了不鼓勵投資的“生產型”增值稅:征稅對象除了增值額外,還包括資本投資額,即企業購置的固定資產中所含進項增值稅款不能抵扣。由于企業購買固定資產繳了稅,本來在產品出廠銷售納稅的時候予以扣除,而生產型增值稅是不予扣除這個稅收的,這樣就形成重復納稅,增加了企業的負擔,導致企業投資越多,稅負越重,由此限制了企業向資本密集型和技術密集型產業及基礎產業投資的熱情,不利于國家的技術進步和經濟結構的調整。
目前我國生產型增值稅的稅率是17%,有資料顯示,如果換算成消費型增值稅,則稅率應該是23%。總體來說,重復交納的稅可能達到6%。
對此,徐孟洲表示,當前我國正處在經濟結構調整和經濟體制轉軌的關鍵時期,從宏觀政策上看,深化國有企業改革、增加內需、鼓勵投資、擴大出口、進行產業結構調整、支持高新技術產業發展、促進區域經濟的協調發展是當務之急。在這種形勢下,及時消除生產型增值稅抑制投資的弊端,實現向消費型增值稅的轉變非常迫切。且消費型增值稅是世界增值稅稅制的主流,適應了各國對財政收入需要,是市場經濟發展的需要,有利于促進產業結構的優化和區域經濟的平衡發展,有利于促進我國對外貿易的發展,有利于提高增值稅征收管理的水平,有利于我國財政收入的長期持續穩定增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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