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黃光裕如涉嫌操控股價 情節嚴重可判10年
2008年11月24日 23:14 來源:新民晚報·新民網 發表評論
近日,國美集團主席黃光裕被傳已被北京市公安局專案組拘查數天。據財經網報道,黃光裕被調查的原因可能是涉嫌“操縱市場”。24日,上海和華利盛律師事務所律師張文俊向新民網記者表示,按照《刑法》,操縱股價情節嚴重的最高可判10年。
張文俊稱,目前所有的消息都是傳聞,黃光裕的案子也并不一定是操縱股價,除了證券方面的問題,可能還有其他交叉行為,只有公安機關有權采取強制措施。
“即使僅涉及操縱股價,也要看其社會危害大小,使用什么手段和方式,如果證據確鑿,證監會可進行行政處罰,情節嚴重的,司法機關根據具體行為,最高可判10年。”張文俊道。(姜燕)
【編輯:魏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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