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1月17日消息,為使中小企業“有錢過冬”,個人和企業經過批準將能合法從事放貸業務。中國人民銀行研究局副局長劉萍昨天透露,由央行起草的《放貸人條例》草案已經提交國務院法制辦,一旦條例通過就意味著銀行在信貸市場的壟斷地位被打破。 中新社發 吳芒子 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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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1月17日消息,為使中小企業“有錢過冬”,個人和企業經過批準將能合法從事放貸業務。中國人民銀行研究局副局長劉萍昨天透露,由央行起草的《放貸人條例》草案已經提交國務院法制辦,一旦條例通過就意味著銀行在信貸市場的壟斷地位被打破。 中新社發 吳芒子 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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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繁榮”的地下錢莊業務折射出中國民間金融市場的畸形現狀
“此前央行、銀監會都到溫州來調研放貸合法化的問題,我曾經向調研人員提出過不少建議。”長期研究民間金融問題的周德文告訴《國際先驅導報》,作為溫州市管理科學研究院院長的他,還有另外一個身份——溫州中小企業發展促進會會長。
“最近政府的一系列信號表明,《放貸人條例》出臺的腳步越來越快了。”央行官員的最新表態說明,《放貸人條例》已經走到了國務院審批層面,“根據我們獲得的信息預測,該條例很可能在明年1月份推出。”周德文說。
按照即將出臺的《放貸人條例》,在不非法吸收存款、借貸利率不超過基準利率4倍的前提下,今后個人有望合法注冊從事放貸業務。這一信號,意味著民間借貸將陽光化,而這又被海外媒體紛紛解讀為“中國地下錢莊有望合法化”。
“野百合”也盼望春天
地下錢莊在中國存在大約有20年的歷史了。而在2005年底,中國首批民間融資公司就在山西票號發祥地平遙率先掛牌,被視作官方“招安”地下金融機構的開始。
今年5月,中國人民銀行和中國銀監會聯合發布《關于小額貸款公司試點的指導意見》,開始嘗試對民間金融進行引導和規范。8月,小額貸款公司在浙江試行,這一舉措一度被認為是讓地下錢莊合法化的象征,不過,浙江省要求發起人應是當地民營骨干企業,地下錢莊欲通過小額貸款公司合法化面臨“此路不通”。
10月9日,中共十七屆三中全會在北京召開,審議通過了《中共中央關于推進農村改革發展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周德文注意到,《決定》明確提出“大力發展小額信貸,鼓勵發展適合農村特點和需要的各種微型金融服務,規范和引導民間借貸健康發展。”
數日之后,中國人民銀行召開的“主要銀行業金融機構和分支行專題工作會議”亦表態將“繼續培育和發展中小企業金融服務體系,大力發展村鎮銀行、小額貸款公司、貸款公司和農村資金互助社等新型金融機構。”
敏感的周德文意識到,中國民間金融的春天要來了。
地下資本兇猛
所謂地下錢莊,通常是民間對從事地下非法金融業務的一類組織的俗稱。“地下錢莊游離于金融監管體系之外,主要從事吸收公眾存款、借貸拆借、高利轉貸、買賣外匯以及典當私募基金等金融業務,在我國一直屬于非法行為。”中國人民大學金融系主任趙錫軍告訴《國際先驅導報》。
從地下錢莊誕生之日起,人們就對它褒貶不一。有的人把它視為洗錢的溫床,擾亂金融秩序的罪魁禍首;有的人則把它視為激活民間經濟、制造富翁的搖籃。地下錢莊并沒有因為其非法性質而裹足不前,也沒有因為政府的不斷的打擊而銷聲匿跡,其規模反而越來越大。而且,經營組織也隨業務不同而各異,既有在街頭游逛的“倒匯黃牛”,也有部分地區公開地以公司形式經營的職業機構。
目前中國的地下錢莊主要分布在經濟發達的沿海地區,由于不同的地理環境和市場需求,地下錢莊在各地的表現形態不盡相同。浙江是中國民營經濟發展最快的省份,而溫州更是民間借貸的集中地。據周德文給本報記者提供的數據,目前溫州擁有30多萬家民營企業,約有流動資本6000億元,民間金融目前已達到600億元的規模。“可以說沒有地下錢莊這樣的民間借貸業務,就沒有溫州民營經濟的今天。”周德文說。
在他看來,地下錢莊盛行的原因不外乎兩條,“一是國家為使經濟降溫而減少了合法貸款額。此外,地下銀行興旺的另一個重要原因是回報率比較高。”
地下錢莊的資金來源主要是老百姓的積蓄,老百姓都希望從地下錢莊那里獲取更高的利息。“民間借貸的利息高者年息可達30%-40%,短期甚至開出月息50%-120%,一般也有15%左右。于是,在高利息的誘惑下,在浙北浙中浙南只要家里有閑錢,幾乎是人人參與放貸。”周德文說。
正是民間這種近乎狂熱的舉動給地下金融市場帶來了不容忽視的風險。近幾年,沿海地區的地下借貸又出現新變化,不少地下信貸有組織地出現在了社會上。錢莊、典當行、擔保公司、基金會等外衣給了地下借貸以半公開操作的平臺,新的民間融資形式不斷翻新。
新的民間融資形式促使產生了新的職業——金融掮客。作為借款中介方,金融掮客一般以5%左右的利息向下家吸收存款,然后再以8%甚至更高的利息借出,以賺取中間利差。
由于放貸人一般沒有那么多資金,于是產生了一批利用“存款掛鉤制度”的“拉款掮客”,上從黨政機關,下到個人存款,存入當地的地下銀行。放貸者、中介人都在吃“利差”。
“明眼人都看得出來,民間金融市場秩序蘊藏著金融風險。”周德文這樣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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