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工商總局擬出臺管理辦法規范股權出資
2008年12月18日 18:26 來源:中國新聞網 發表評論
中新網12月18日電 國家工商總局在其官方網站上發布公告稱,為規范股權出資行為,根據《公司法》、《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等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國家工商總局起草了《股權出資登記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現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根據《股權出資登記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用作出資的股權應當權屬清楚、權能完整、依法可以轉讓。具有下列情形的股權不得用作出資:股權公司的注冊資本尚未繳足;已被設立質權;已被依法凍結;股權公司章程約定不得轉讓;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決定規定,股權公司股東轉讓股權應當報經批準而未經批準等。
全文如下:
關于征求《股權出資登記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意見的公告
根據《公司法》、《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等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國家工商總局起草了《股權出資登記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現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請將寶貴意見反饋至qyjzdc@saic.gov.cn。
國家工商總局企業注冊局
二00八年十二月十七日
【編輯:邱觀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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