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4年至今電信業經歷4次變革,伴隨著通訊資費不斷下調,最終形成“數網競爭”的市場格局
昨日,中國聯通宣布與中國網通的合并全面完成。隨著網通品牌退出歷史舞臺,本輪電信業重組基本告一段落。從1999年移動與老電信分家、2002年南北電信分為南電信、北網通,到2008年電信業“六合三”合并,網通被聯通合并,網通品牌消失,每次聲勢浩大的重組變革始終貫穿的核心就是“數網競爭”,培養電信業市場競爭格局。
這一變化是2008年啟動的第四次電信改革的結果。
1994-1998 打破壟斷
聯通成立 “單挑”電信
“剛進入中國電信那陣,全國只有電話用戶360萬戶,不及當時香港一個城市,還不到美國1905年的用戶規模;市話普及率僅0.38%。到上世紀90年代初,固定電話越來越普及,當時中國電信的日子挺好過的。一夜之間中國聯通成立了。”從1978年就進入中國電信系統的謝飛,談起電信行業歷次改革都如數家珍。
據他回憶,電信市場引入競爭者是從1994年聯通的成立開始的。當時,為了效仿英國電信市場雙寡頭競爭的局面,電子部聯合鐵道部、電力部以及廣電部成立了中國聯通。
“當時我們對于成立聯通真是不理解,為什么要成立一家同類型的公司,自己打自己。”他介紹,當時為了扶持聯通迅速崛起,政府向聯通發放了一系列扶持政策:在國內一些城市經營固話業務,把當時蒸蒸日上的尋呼業務完全劃撥給聯通、最新的移動通信技術CDMA網絡也給聯通,更賦予其可以比電信資費優惠10%的定價權等優惠措施。
“雖然電信職工都認為大企業日子挺好過的,可以簡單地采用政府定價的方式隨時漲價降價,但無法從根本上實現競爭。”工信部電信研究院專家陳金橋表示,1994年移動通信還沒有實現根本性的大發展,90年代中期通信行業還處于短缺通信狀況,市場仍有巨大缺口。
陳金橋表示,“當時,政府急于改變通過下計劃命令實現增長的方式,希望在運營商之間形成市場化競爭。”
但是,聯通的發展頗不順利,從國務院批準設立到4年以后的1998年底,聯通公司僅占全國電信市場份額的1%。謝飛認為聯通當時之所以沒有迅速發展起來,主要是聯通當時在發展新興的移動通訊,但當時移動電話還未普及,移動網絡也不穩定。“還有重要的一點是,聯通是個企業,用戶對其并不信任。即使對電信服務的批評聲再多,用戶也還是認為電信是國家經營的,各方面都有保證。”
1998-2002 多網競爭
7張運營證
“變相價格戰”開打
1998年3月,中國電信與信產部脫鉤,成為自負盈虧的企業,而當時聯通尚沒有形成與之相抗衡的格局。政府又一次伸出“調控之手”。
1999年2月14日,國務院批準中國電信改革方案。中國電信、中國移動、中國聯通、網通、吉通、鐵通、中國衛星通信7雄初立,形成“數網競爭”的經營格局。
“這是一次規模很大的人員及資產調配,從領導干部到基層員工,1/3的員工要劃去移動。所有的移動通信設備也劃撥出去了。”作為當時的業務骨干,謝飛還是被留在了電信系統內。
謝飛介紹,“大家都是搞技術的出身,當時我們已經預感到移動通信將對固話產生替代,但沒想到會這么快。”誰也沒有預料到,市場份額、業務量當時都不占優勢的中國移動,會在10年后成為全球市值最大的電信企業。
與此同時,在移動通訊市場上,中移動與聯通之間的“雙寡頭壟斷競爭”硝煙彌漫。
當時市場上最強烈要求降低無線通訊資費的,已經不是消費者,而是兩家移動公司的一線業務員。“如果不是政策調控,業務員們早就已經降價了。他們認為公司規定的資費標準還是‘過高’,影響到他們爭取客戶。”謝飛說。
移動和聯通當時在價格管制下創造了許多“變相價格戰”的戰術。“最普遍的價格戰就是推出各種套餐。最多時,雙方推出的套餐數近千種。”謝飛說,在資費下降的大背景下,中國手機用戶以全球最快的速度遞增。
“把移動業務和固話業務分營是政府實現專業化、分業經營建立電信市場體制的重要思路之一。”陳金橋表示,政府通過價格資費調整讓移動電信比90年代初期更便宜地向固定電話價格資費慢慢靠攏,“如果不是限制了移動通信的單向收費,固話下滑的趨勢將更加明顯。”
2002-2008 短兵相接
電信南北拆分
雙方陷入重復建設
時間推進到2002年5月,在“打破固話壟斷,促進有效競爭”的電信改革原則下,原中國電信集團按地域南北拆分,最終催生出北方的中國網通公司。
當時負責與電信進行資產清算的謝飛認為,此次分拆遺留下不少問題,把網通拖入大規模重復建設的“泥潭”。
根據分拆方案,中國電信擁有全國干線傳輸網70%的資源,其余30%歸中國網通。“這種分配方式,無法在資費上進行量化。比如,從北京打電話去上海,可能用電信的網絡,也可能用網通的網絡,這就出現了網間結算的問題。10元錢的通話費中,有多少是中國電信的,有多少是中國網通的,很難說清楚。另外,設備維護費用也是個大問題,原本是電信的一條線路,現在分給兩家,如何維護沒法說清楚。沒辦法,只好重新建網絡。”謝飛說。為此,中國電信和中國網通迫不得已在對方領地設立省級分公司、重新鋪設網絡。
“為了收回重復建設的成本,各家運營商必然要不擇手段地爭奪客戶,為爭奪客戶,又不可避免地繼續重復建設,于是就形成一個怪圈。在這個怪圈的循環往復之中,實力較弱的運營商舉步維艱。”謝飛分析。
雖然,競爭確實讓資費下降,消費者受益。但無序競爭也造成了不少損失。
根據運營商的統計資料顯示,截至2005年底,我國幾大電信運營企業的光纜線路總長度已達360萬公里,總投資近1300億元。而當時我國的光纖利用率僅約10%。
價格戰及大規模重復建設讓電信和網通都“吃不消”,最后雙方互相妥協,從2007年3月1日起,雙方停止在非主導區域發展新用戶和相關項目投資。協議還強制性規定,雙方各自的建設投入預算都不能超過規定上限。陳金橋表示,此協議宣告了電信南北拆分的失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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