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職前需要交納2000元服裝保證金,入職以后還要交納3套衣服共計445元服裝費;每月必須完成2間包房(周末)和5瓶高價洋酒的銷售任務;即使沒有被客人點臺,也要交納900元固定的任務金。日前,長沙某大型KTV15名DJ首次面對媒體,痛揭該行業的潛規則,法律界人士認為,KTV方面的做法涉嫌違法。
一群被潛規則的DJ
2008年11月27日,在朋友的介紹下,夏琳(化名)進入瀟湘華天KTV干起了DJ服務員的工作。
今年2月,夏琳在湖南省婦幼保健院檢查發現自己已經懷孕3個月了,由于身體不好,醫生建議她停止工作保胎。夏琳于是向公司人事部提出請假一個月的申請。
但人事部經理雷小英則以上月夏琳未完成任務為由,要求她先交清400元罰款才同意她請假。
“平時,這些任務費都是在每月的8日、9日才交,而那時距離交錢時間還有十多天時間”,夏琳向雷小英承諾假期過后再補交,并且覺得自己是正當理由請假,按理不應遭到拒絕。但情況卻遠沒有自己想的那么簡單,KTV負責人直接否決了她的申請。無奈之下,夏琳只好離開了KTV,但是后來幾次要求KTV人事部經理退還2000元保證金都被拒絕。
3月7日,DJ服務員吳莎莎因懷孕要求離職養胎,也同樣遭到人事部經理雷小英的拒絕。 “你可以去把小孩打掉,押金是不能退還的”,雷小英說,“要走你們就自離,無論你什么情況,押金是不予退還的。”
據了解,此次辭職的DJ服務員多達20多人,當要求公司退回“保證金”都同樣遭到KTV方的拒絕。
四大秘密浮出水面
1號潛規則:入職先交2000元“服裝保證金”
6個月前的一天,20歲的周紅(化名)辭掉了在張家界做導游的工作,來到瀟湘華天KTV工作應聘“DJ服務員”,這里是湖南國海娛樂文化傳播有限公司旗下的一家KTV。
“我們這里的DJ服務員每月最高能拿到五位數字的收入,每日一結,但要收取2000元的‘服裝保證金’。”周紅聽著公司人員的介紹,在繳納了2000元的“服裝保證金”后成為該KTV的一名DJ。
三天培訓后,周紅才發現,她的工作,就是在包廂里為前來唱歌的客人提供點單、點歌等服務以獲得小費報酬,KTV不負責發工資。
由于事先對即將從事的工作性質不夠了解,再加上競爭壓力比較大,幾天后,周紅決定退出。但當她向人事部提出辭職要求時,得到的答復是,每個DJ必須做滿一年才能退回2000元保證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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