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營其他項目虧老本
在彩民們對“領頭人”肖旭紅深信不疑時,他們的投資款已經在悄悄地流走。肖旭紅供稱,投資款分別被用作買彩票,支付彩民的分紅、獎金,支付日常開支,投入到演藝文化廳、新投注站等項目。
曾在肖旭紅公司工作過的一名員工表示,公司的收入來源只有彩民的投資款。“肖旭紅和黃盛讓還嘗試經營過房地產、辦學校等項目,但都沒成功,這些項目花去很多錢。”
截至2006年11月為止,肖旭紅非法吸取了176名被害人投資款、加盟金共計人民幣1523余萬元。除已返還的分紅人民幣140余萬元外,造成被害人損失人民幣1382余萬元。
2006年11月4日,肖旭紅、黃盛讓關閉中陽公司和“彩哥林珂”體彩投注站后逃匿。
“彩哥”
起訴有兩罪 擇一重罪判決
據一名受害者稱,肖旭紅跑掉后還在網上發布消息,稱他們會在這一年內退錢,并威脅說誰要報警或上告就不給誰退錢。“這不就是在說我們的錢沒影了嗎?他們還不了錢就跑掉了。”彩民們遂向公安機關報了案,一個月后,肖旭紅被抓獲。
天河區法院經過開庭審理后,認為肖旭紅虛報注冊資本的目的是為了非法吸收公眾存款,兩者構成牽連關系,應擇一重罪處罰。法院遂以非法吸收公眾存款,判處肖旭紅有期徒刑七年,并處罰金30萬元。肖旭紅聽判后表示,是否上訴還在考慮之中。
反應
“彩哥”被判刑 受害者不欣喜
昨日有數十名被騙彩民到法院旁聽宣判結果。判決書上顯示,公安機關繳獲的可供返還受害者的錢物只有一臺筆記本、一輛北京現代小轎車和人民幣6.2萬元。這與1300多萬元的巨款相比還相差甚遠。當聽到法庭判定肖旭紅有罪時,彩民們并未見欣喜的表情。
一名年過七十歲的老伯告訴記者,當時許多媒體都報道說肖旭紅是彩票專業人士,連體彩中心的領導都和他見面拍照。“把他捧到了天上,當然信以為真了。還好我只損失了不到3萬元。損失30幾萬元的,大有人在。”聽到宣判后,許多受害彩民都表示,雖然肖旭紅被判了刑,但他們損失的錢還是沒有著落,甚至有彩民說:“不如不告他,讓他掙錢還我們。”(記者 曹晶晶 實習生 李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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