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行上市
上市企業
一是業態模式有創新的企業
二是要向中西部企業傾斜
三是新型農業企業
重點關注三方面企業
創業板即將推出,哪些企業有望受益?
摩根大通董事總經理兼中國證券市場主席李晶認為,知識密集型的企業,如高科技型、國內品牌及可升級的服務商將從創業板這一新的融資渠道中獲利最多。
穆迪經濟網經濟分析師Sherman Chan則表示,創業板的目的是為了給那些創新型的企業提供可擴張的資金。
首批規模不會低于8家
而監管層方面的考慮可能更為細致一些,3月21日,深交所上海中心主任吳永和表示,從市場監管者來說,未來創業板將會重點關注三方面的企業:一是具有自主創新能力,并能夠促使經濟增長模式轉型的企業。也就是說,選擇那些業態模式有創新的企業。二是那些具有提升區域經濟能力,協調區域經濟平衡發展的企業。目前在中小企業板塊上市的企業,多集中在東部地區,西部省份偏少。新開辟的創業板要向中西部企業傾斜。三是新型農業企業。創業板要為解決“三農”問題提供支持和服務,所以,對于新型農業產業要大力支持。
對于此前媒體報道的上千家企業在創業板門口排隊上市的說法,國泰君安收購兼并總部業務董事周勇認為,首批創業板上報項目不會很多,所有證券公司加起來也不過是20到30個左右。
而深圳證券交易所理事長陳東征3月8日則表示,創業板首批規模不會低于8家。
后續工作
在IPO重新開閘之后,創業板才可能正式推出。
開閘料要等發行改革
雖然中國證監會30日發布了《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創業板上市管理暫行辦法》,但創業板真正的開閘還要等發行體制改革的具體落實。
昨日,證監會新聞發言人說,《暫行辦法》發布后,證監會和交易所還將陸續頒布與《暫行辦法》相配套的規則、指引,組建創業板發行審核委員會,適時發布上市規則、交易特別規定等其他相關規則,并對保薦人、律師、會計師等中介機構進行培訓,以及通過各種方式向企業和投資者介紹創業板特點和相關制度,向投資者充分揭示創業板投資風險。待上述工作基本完成后,證監會將根據《暫行辦法》和相關規定受理企業的首發申請材料。
在IPO重新開閘之后
而據《財經》消息,創業板真正的開閘還要等發行體制改革的具體落實。管理層特別將對新股發行上市首日的交易進行制度調整,防止出現類似中石油開盤創出天價的現象。
瑞銀證券首席策略分析師陳李也認為,政策面可能會先公布創業板推出的消息,然后再公布新股發行制度改革辦法。“在IPO重新開閘之后,創業板才可能正式推出。”
據了解,新股發行體制改革將著力解決一級市場與二級市場價格背離太大的問題。新股發行體制改革征求意見稿主要從詢價、申購、限售三方面著力,以期從各個環節解決發行價與上市交易之前集合競價形成的交易基礎價相背離太大的問題。
料遵循主板交易方式
據《財經》記者了解,今年2月初創業板《管理辦法》定稿并上報國務院的同時,一些主要的交易細節及關鍵性操作的方向,在證監會及深交所已經有所明確。
其中交易環節,仍將遵循現有主板的交易方式,即采用電子撮合集中競價模式,及T+1的交易方式。關于老股東的鎖定期,將關系到創投公司的退出,這將視主板市場的新股發行制度改革結果方能確定,預計將與主板市場的改革方向基本一致。
不會出現買殼、借殼
來自監管層的消息稱,創業板市場將采取比主板市場有更為嚴格的摘牌制度。
據《財經》記者了解,在摘牌制度方面,創業板將較主板市場有更嚴格的規定,將從財務、法律等方面對其作出約束,一旦出現較為嚴重的違規情況,將直接進行摘牌退市,并不會有ST、*ST等警示過渡階段。因此,創業板將不會出現有買殼、借殼現象。
“買殼會導致市場亂套,創業板若出現一種違規情況就摘牌。”一位接近證監會的人士表示。
創業板監管更為嚴格
值得注意的是,針對創業板高收益、高風險的特點,監管者為其設計了更為嚴格的監管制度,特別是強調證券交易所應當建立“與投資者風險承受能力相適應的投資者準入制度”。
對此,北京大學金融與證券研究中心主任曹鳳岐昨日表示,創業板是為機構投資者準備的,個人投資者不太適合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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