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月八日傍晚,中信泰富公布,榮智健與范鴻齡分別辭任集團主席和董事總經理。圖為媒體在中信大廈停車場出口守候“目標”人物榮智健等出現。 中新社發 鄧慶樂 攝
4月8日中信泰富舉行臨時董事會,議決高層人事變動。中信泰富有限公司宣布,公司主席榮智健已于周三辭職,其職位將由母公司中信集團公司副董事長兼總經理常振明接任。
目前中信泰富身陷外匯交易丑聞。這一丑聞導致公司損失數十億港元,公司受到香港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及香港警方的調查。《華爾街日報》稱,警方的調查是其選擇離職的原因。據了解,警方的調查主要針對該公司董事是否作出虛假陳述以及是否有人串謀欺詐。
法律界人士表示,如果調查確認屬實,則兩項罪行可最高獲取10年以上的刑罰。根據香港法例第115章42條《虛假陳述、偽造文件、使用及管有偽造文件》,任何人作出或安排作出明知為偽造或自己亦不信真確的陳述或申述,即屬違法,最高可處監禁14年;而串謀欺詐的最高刑罰同樣可監禁14年。
香港警方高調突襲調查很不尋常
對比今年3月底,中信泰富的年報發布會上,面對媒體的幾度追問,榮智健還都堅持強調自己沒有退休的打算;但是他現在不得不面對這樣的現實,以辭職的方式對中信泰富董事會說再見。
高層人事變動雖然已見分曉,但警方對中信泰富炒匯丑聞的調查尚未完結。一旦查證屬實,必將有人為這次事件承擔法律責任。業內分析人士稱,也許不用等調查結果公布,誰是最終責任人,即能從公司的人事變動中一窺端倪。
2008年9月12日,中信泰富刊發的股東通告函聲稱,自2007年12月31日以來的財務或交易狀況,概無出現任何重大不利變動。但到10月20日,公司就發表盈利預警,因炒外匯巨額虧損,公司產生155億元的虧損。而公司主席榮智健與董事總經理范鴻齡卻表示,2008年9月7日已知悉公司炒外匯勁蝕。在此期間,公司股票成交量離奇地大幅增加。
中信泰富的異常公告是否存在違規嫌疑?是否正如警方懷疑的那樣,中信泰富存在“公司董事作出虛假陳述”,或者“串謀欺詐”的違規行為?業內分析人士稱,香港警方如此高調突襲調查,很不尋常。若非有相當確鑿的犯罪證據,或者足夠有力的舉報,相信警方不會這樣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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