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4月9日凌晨,中國證監會發布了創業板首次公開發行股票(IPO)管理暫行辦法,自5月1日起實施。這意味著籌備十余年之久的創業板有望于5月1日起正式開啟。下一步將是籌備創業板首批企業正式登陸。中國證監會副主席姚剛透露,創業板股票真正掛牌可能要等到8月份之后。 中新社發 吳芒子 攝
壹財經維權律師認為此舉不公涉嫌違法
業內認為設門檻初衷是保護中小股民
股民呼吁取消門檻,本報歡迎投資者發表意見
千呼萬喚的創業板終于快要出來了,這自然是件讓廣大投資者高興的事,但讓人始料未及的是,監管部門卻為投資者設立了投資創業板的準入門檻,其中之一是必須資金量在30萬元左右,對此,壹財經投資維權律師、上海新望聞達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宋一欣律師認為,此舉有悖于現行《證券法》與《反壟斷法》的規定,存在歧視中小投資者的嫌疑。
上交所:創業板資金門檻30萬左右
由于我國的創業板缺乏做市商制度,因此,為了減少中小投資者的投資風險,證監會有意設立創業板投資準入門檻,并在3月31日下發的《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創業板上市管理暫行辦法》中對此予以明確。該暫行辦法第七條這樣表示:創業板市場應當建立與投資者風險承受能力相適應的投資者準入制度,向投資者充分提示投資風險。目前準入門檻還在論證之中,尚未公布。
前日,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部高級經理顧斌在上海張江創業論壇上透露,投資者準入門檻可能有三個方面的考量,首先,資金量初步定在30萬元左右;其次,對投資者誠信記錄的要求;另外,還要求投資者具有一定的投資經驗。他指出,普通中小投資者則將引導他們通過投資基金的方式間接地投資創業板市場。“權證的參與不設門檻,導致投資者上訪事件頻發的先例證明,高風險的投資不能讓普通投資者參與。”
投資者:堅決反對創業板設置門檻
顧斌的這番言論引起了很多投資者的不滿,記者在某網站看到,一位投資者留言道:“創業板推出,就應該讓全民參加,設門檻只會讓普通老百姓看得到卻摸不到。即然是創業板,那么中小投資者也算是在與創業公司一起創業,這樣可以讓想創業的小資金人士通過投資創業板間接創業。”
另一位投資者留言表示:“股票本身就是高風險,為什么不設準入門檻?為什么創業板設門檻?高風險的投資不能讓普通投資者參與是對人享有平等權利的的歧視,是違反憲法規定的。堅決反對創業板設門檻!”還有投資者表示,如果真的設立門檻,大家應該聯合起來找律師,通過法律途徑要個說法。南京一投資者李先生也表示:大家期待創業板這么久了,沒想到盼來盼去好不容易要出來了,卻無法參與,確實很讓人失望。
對于投資者的強烈反對,宋一欣律師也表示認同。他告訴記者,無論是證監會3月31日頒布的《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創業板上市管理暫行辦法》中“建立投資者準入制度”,還是顧斌的這番言論,都有悖于現行《證券法》與《反壟斷法》的規定,存在歧視中小投資者的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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