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4月15日電(高雪松)買基金已成為普通市民投資理財的一個重要渠道。養只“雞”,等著分紅下蛋,是很多基民的想法。但事實上,不少基金公司雖然獲得了高額盈利,卻拒絕給買基金的投資者分紅,它們也被基民稱為“鐵公雞”。而近日,北京一名律師就開始向南方基金追討2007年分紅,這也讓有關“基金該不該分紅”的討論再次引起廣大基民的關注。而在這些討論的背后,基民與基金公司到底存在怎樣利益沖突呢?
事件
北京律師挑戰不合理分紅制度
北京一名律師張遠忠近日向南方基金發起了挑戰。基金長期不分紅的問題最近引起了他的重視,他發現,南方基金旗下的南方穩健成長2號基金自2006年設立發行以來,雖然經過大牛市,有高額可分配收益,但至今從未進行過分紅,而這與基金合同中的約定不符。
張遠忠表示,合同中的第15款約定,基金每年分紅最多不超過12次,年度分紅不超過12次,分紅的時候不能低于每年收益的90%。而這只基金一直沒有進行分紅,所以我認為它違約。
張遠忠說,的確基金合同中故意設置了一個漏洞,就是沒有約定何時進行分紅,但他認為,對此《合同法》中有規定,就是雙方當事人對合同履行期限沒有約定的時候,權利人可以隨時要求義務人履行,只要給對方必要的準備時間即可。據此規定,4月10日,張遠忠律師向基金管理人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托管人中國工商銀行,以及基金持有人同時發出了、《關于追究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未及時分配2007年利潤違約責任的、公開法律意見書》,希望追討截至2007年末合計97.35億元、折合每份額近7毛錢的可供分配份額收益。
南方基金:并未違約 確實無紅可分
對于上述事件,當事方南方基金近日表示,到目前為止并沒有收到張遠忠的《關于追究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未及時分配2007年利潤違約責任的公開法律意見書》,而且公司也認定自身并沒有違反基金契約的規定。
南方基金有關負責人表示,南方穩健貳號基金的凈值不到0.8元,不足一元面值,不具備分紅條件。而對于南方穩健貳號基金去年蒸發掉的91億元,該客服人員稱主要是大盤暴跌造成的,基金相比大盤跌幅還不算大。而對于律師代表股民追討分紅的問題,他表示,公司已經注意到這一問題,一切要以基金合同為主,以后會用更好的業績回報投資者,但現在基金確實無紅可分。
該負責人還表示,他們注意到了張遠忠律師提交的法律意見書,目前已經形成了的回應意見,并報送了監管機構。按照監管機構的規定,在批復下達前,公司不便接受采訪透露具體內容。批復下達后,他們將發布相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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