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證券界死刑第一人”還是沒躲過死刑終審判決。昨日上午,還是在上次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開庭的那個審判室內,楊彥明面帶微笑,平靜地聽取審判長念完整個判決書內容。
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認為,根據現有證據能夠認定楊彥明具有非法將公款據為己有的故意和行為,雖然其拒不交代贓款去向,但不影響對其行為的認定,對楊本人及其辯護人所提部分錢款用于行賄一節,楊彥明對行賄事實拒不交代,且未有證據予以證明,故對此意見不予采納。于是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對楊作出了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的刑事判決,同時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準。
前銀河證券營業部總經理楊彥明是證券界首個因經濟犯罪被判死刑的人,有“證券界死刑第一人”之稱。雖然經歷多次審判,但楊本人一直鐵嘴鋼牙,拒不交代其貪污的6000萬元巨款的下落。
今年3月25日,楊彥明接受了他自2005年以來的第四次庭審,他突然爆出自己貪污的部分款項已用來行賄,但是拒絕透露受賄者身份。
(《北京晨報》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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