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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1日上午,楊彥明案再次開審。歷經(jīng)多次審理之后,“證券界死刑第一人”還是沒躲過死刑的終審判決。
從2004年事發(fā)到今年3月25日上午的庭審歷經(jīng)五年,此前之所以遲遲未能定案,皆因為涉案金額不能確定。
貪污錢財 用于行賄
“法院已經(jīng)認定貪污數(shù)額為6500萬元,即有證據(jù)認定了涉案金額。”楊彥明的辯護律師之一錢列陽稱。至此,楊彥明貪污的事實基本可以認定。
一直以來,圍繞“證券界死刑第一案”最核心的話題為楊彥明所貪污巨款流向何處。盡管貪污罪的事實已定,但直至終審判決,關于贓款去向仍無定論。難道這一疑問將永無謎底?
一度守口如瓶,兩度被判死刑拒不交代6500萬元贓款去向的楊彥明,卻在3月25日的庭審上,首度承認部分資金用于行賄,稱部分資金“作為費用給了相關部門和個人”。
由此,坊間皆認為此案將有重大突破,6500萬元的去向也將水落石出。
但接下來,具體給了哪些部門和個人,楊彥明又不再往下說了。其辯護人之一、大成律師事務所律師錢列陽問他能不能檢舉揭發(fā)那些受賄的人,楊彥明表示不能。
楊彥明拒不繼續(xù)交代具體去向,放棄了檢舉受賄人的“自救”機會。究竟是什么讓楊鐵嘴鋼牙?他有什么難言之隱?
在楊彥明表示部分資金用于行賄后,其辯護人之一、大成律師事務所律師錢列陽問道,“一旦有相關人員出現(xiàn)受賄或巨額財產(chǎn)來源不明被國家司法機關介入調(diào)查后,你是否愿意配合指認?”楊彥明表示可以作為證人作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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