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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企裁員
將遵循中國法律
楊小姐的回復(fù)顯然沒能得到安永員工的認可。一名在安永工作了4年多的員工義憤填膺地表示:“我2004年來的,只有2008年有這樣的情況,但是升職時間是10月1日,所以不是每年10月全面審查,就只有2008年才這樣。”
另一名員工則表示:“她這是忽悠人,每年對表現(xiàn)進行審核不假,但極少有人因為審核而被勸退,全公司我相信每年不超過10個。你可以問問他,07年10月勸退多少人,08年10月勸退多少人,11月多少人,09年4月多少人……。”
當記者問楊小姐每年大概勸退的人數(shù)時,她卻表示不知情。而根據(jù)離職安永人的介紹,大部分人離開,都屬于被勸退,而非裁員,他們拿到的賠償金,也要低于合同約定的數(shù)額。
企業(yè)堅持稱沒有裁員,那么如果承認外企的裁員會有什么影響呢?
對外經(jīng)濟貿(mào)易大學人力資源老師陳勝軍對記者表示:“對于外企而言,中國政府不能以行政命令加以干涉,但外企必須遵守中國法律,勸退也得提前一個月告知員工,并且如果裁員超過20人以上,或者公司總?cè)藬?shù)的10%以上,就必須要和公司工會協(xié)商,得到其同意才行。而安永在這方面是缺失的,他沒有按照規(guī)定成立工會。因此當員工面臨這種問題的時候,個人無法去和公司抗衡。”
“公司不會承認是裁員的,因為裁員20人以上就要上報勞動局和工會,他們要裁這么多人,當然不會說是裁員了。”一名員工無奈地表示。
“裁員已經(jīng)成為不爭的事實,但是安永卻一直以各種各樣的理由來勸退員工,這樣員工的心里很難接受。”一名安永員工坦言。
勸退標準混亂
誰來維護外企員工權(quán)益?
“那么即使是勸退,勸退的標準也讓員工不能信服”。上述安永經(jīng)理說道:“公司會按照員工五分制的打分情況和CPA的通過情況來決定誰被裁掉。但是這一標準是混亂的,因為有員工績效考核有4.5分,且CPA通過情況良好,竟然也被裁了。”
國資委曾發(fā)文表示國企要降薪不裁員,那么作為每年都要招募2000人以上員工,且在中國大陸、香港和澳門擁有8500名員工的安永而言,是不是該有相關(guān)的部門對其行為進行監(jiān)督和管理呢?畢竟,被裁的員工多數(shù)都是中國公民。(記者 許 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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