毫無理財知識的70多歲老太太為什么會去購買風險極大、毫無保底功能的投資連結險?
廣州一77歲老太在銀行的“理財建議”之下購買了一堆基金、保險產品,結果48.5萬縮水至29.47萬! 張女士認為,既然保單沒有合同效力,那么老太太的48.5萬元,銀行不僅應原銀奉還,還至少應當負擔一年期的存款利息。
一番調查后,張女士驚訝地發(fā)現:從2004年以來,老太太竟然一直都是該行的“理財貴賓”,手中長期持有數十萬元基金產品或者銀行保險產品。
原來,2004年7月,原本打算去銀行存錢的老太太,被銀行客戶經理游說購買了41.7萬元的某基金產品。2個月后,銀行又建議老太太購買了5萬元的某保險產品(十年期分紅保險)。2005年2月,銀行為老太太贖回41.7萬元的基金,轉而在2005年3月再次購買了43.5萬元的保險。至此,老太太在該行共持有48.5萬元的保險。
張女士稱,當老太太得知購買的保險要十年后才分紅時,擔心自己等不了十年,數次前往銀行想要取現。在這種情況下,2008年3月25日,銀行為老太太退出保險,合計約49萬元。
不過,銀行并未罷休。面對老人“閑置”的數十萬元現金,2008年3月26日,銀行客戶經理再次游說老太太拿48.5萬元買入毫無保底功能、投保年齡明確規(guī)定為“出生滿60天至65周歲”的另一保險品種。
得知近50萬元財產大幅縮水后,77歲的老太太很不明白:“錢進了銀行怎么還會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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