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豪上當打官司更弱勢
金融海嘯,連原來銀行的“尊貴客戶”也有人“落水”。一名香港記者表示,他有不少朋友都是香港私人銀行的客戶,當中不乏投資專業人士,包括律師。他們的經歷和普通人大同小異,都是自己存在銀行的大額定期存款快到期的時候,銀行職員給他們打電話,說“現在利息低,將定期存款續期劃不來,不如轉買累積認購期權(Accumulator)、高息票據(ELN)等金融衍生品,這些東西利率高。”出于對銀行的信任,他們就接受了銀行職員的建議,待“毒債事件”爆發之后,他們發現購買這些掛鉤產品,自己還真像掛在鉤上被火烤的叉燒、烤鴨,累積認購期權(Accumulator)現在也被他們戲謔地稱為“買后殺死你(I’ll kill you later)。”
與普通市民相比,他們財大未必“氣粗”。當他們向銀行問責時,銀行早做好準備, 打開合約或附件一看,種種風險皆詳細列出,而此前推薦時,銀行職員卻未提。再加上他們在法律上被歸類為“專業投資者”,因此被法庭視作事先對風險已知情,舉證有一定難度。
與他們相同命運的還有一批內地富豪,由于這種掛鉤債券和衍生品在內地不允許買賣,這些私人銀行在內地也未被允許開展業務,于是他們就從香港飛到內地,逐個游說這些富豪到香港開戶購買,在這些私人銀行的招牌引誘下,這些內地富豪也因此成為“俎上魚肉”。
剖析
外匯保證金業務操作像“賭場”
由于內地設有私人銀行的外資銀行在香港大多也有私人銀行,因此彼此間通道互相聯通,有些內地不能做的業務,內地私人銀行也會向香港方面介紹客戶,由香港方面派人到內地和客戶商談,將業務轉向香港,比如一些風險比較大的業務,例如:信貸衍生品、外匯保證金。
這些信貸衍生品的結構異常復雜,香港《明報》引述一名銀行銷售人員的話說,即使到現在他們都沒弄懂具體過程,即使負責有關產品的人,也要花時間,翻查所有文件,才能了解運作。簡而言之,基本是沒有抵押品,消費者購買的不是資產而是債務。
而在外匯衍生品方面,據熟悉外匯保證金業務的人士介紹,目前市場上的外匯保證金公司的操作更像賭場,例如不將客戶下單投放市場,而是在公司內部進行對沖交易,因為是反向操作,只有讓客戶賠錢,公司的交易才能賺錢。因為外匯保證金業務操作須經過公司服務器,即使客戶在明顯能賺錢的時刻下單,公司也會故意延遲數秒,因為外匯保證金交易瞬息萬變,而客戶質問的時候,公司也會以技術原因搪塞過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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