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嬰險
投保年齡有限制
目前市場上的絕大多數母嬰險的投保范圍都設立在年齡20至40周歲或45周歲。同時要求具備合法生育條件并持有準生證的。如果有計劃懷孕并符合投保范圍要求的,可購買此類產品。對于更高齡的產婦來說,由于風險性高,保險公司很少有產品支持。另外,母嬰險對孕婦的投保時間有限制,不少保險公司對懷孕6至7個月以上的孕婦是不給予投保的。
附帶險
等待時間要一年
對準備要孩子的家庭來說,如果覺得懷孕期間有保險的需要,最好在懷孕之前就去投保女性健康險,以便保障期可涵蓋妊娠期。而不要等到懷孕以后,才急急忙忙去咨詢、購買。不少女性健康險附帶有孕期保險,通常規定要在合同生效(或復效)一年后才開始對妊娠期疾病及新生兒疾病進行保障。這一段等待期內發生的保險事故,不在保險公司的保險責任中。因此,需要在懷孕期間有保障的,最好在懷孕前一年就投保涵蓋妊娠期保障的女性險。
新生兒
長短險種有不同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的母嬰險保障對新生兒的保障期限也不盡相同,主要分為兩種,一種是保障從簽發保單至孕婦分娩后出院為止的短期保險,另一種是保障從簽發保單至寶寶5周歲為止的長期保險。可以根據不同需要,選擇長期和短期的保障。如果要為孩子另外購買兒童險、成長險等,就可以考慮選擇短期保險。
先天病
列舉賠付有范圍
購買了包含先天性疾病的保險,也不代表一定可以保證新生嬰兒如果有先天性疾病一定可以獲得賠付。由于目前保險公司在描述先天性疾病的保障責任時采取列舉法,因此即便是先天性疾病也未必完全符合其賠付條件。比如特定先天性心臟病也只包含9種情形。投保時,盡量選擇保證范圍更廣,列舉更全面的險種。
新生兒
意外健康加教育
孩子出生后,如果一切健康平安,媽媽就可以開始考慮孩子的未來,一般建議從三個方面進行保險的投資。首先,孩子由于認知能力等因素,出現意外事故的可能性較大,需要一份人身意外險。另外,孩子患病住院,家長也要承擔很大的經濟和精神壓力,建議投保一份健康險,最好能夠附帶大病住院保險。更重要的是,不少家長都有培養孩子的計劃,那么不妨投保一份教育險。(劉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