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大報告中首次明確提出的要“創造條件讓更多群眾擁有財產性收入”的提法,引起了社會各界廣泛的關注。什么是財產性收入,它蘊藏著什么含義?市民該如何增加自己的“財產性收入”?
理財讓“財產性收入”增多
財產性收入一般指家庭擁有的動產(如銀行存款、有價證券等)、不動產(如房屋、車輛、土地、收藏品等)所獲得的收入。包括出讓財產使用權所獲得的利息、租金、專利收入;財產營運所獲得的紅利收入、財產增值收益等。
這些年來,隨著經濟發展,老百姓生活水平有顯著提高,恩格爾系數(食品開銷占家庭總收入的比例)不斷降低,家庭累計財富也在不斷增加。與此同時,創新金融管理體系為百姓提供了越來越多的金融理財產品和工具。“財產性收入”已潛移默化地影響到許多家庭,我們發現,工資不再是取得收入的唯一途徑,把握國家經濟發展的大好機遇,合理安排已有財產,將帶來更多元化的收入,獲得更多實惠。
低收入群體“生財有道”
根據當前的投資理財環境,不同的收入群體獲得“財產性收入”有各自適合的途徑。有人認為,低收入群體很難有“財產性收入”,事實并非如此。理財師認為,如今大部分收入相對偏低的市民,仍習慣將省吃儉用積累的錢存入銀行,然而目前銀行3.87%的定期利率與6%的CPI指數相差懸殊,實際負利率使利息收入不再是真正意義上的“收入”。有些人擔心自己財產太少,不足以產生收入。其實目前理財產品不僅品種多,準入門檻也并不高,收益卻可能出人意料。如王某每月購買200元股票型基金定投,假設年收益率10%(接近于我國近幾年GDP增長率),20年后他可收回本金4.8萬元和資產收入10.38萬元。“勿以善小而不為,不以財小而不理”,只要養成良好的理財習慣,選擇適當的理財工具,隨著時間流轉,一定可獲得不菲的財產性收入。
高收入群體注重規劃
目前可支配的投資資金在10萬元以上的中等收入群體,理財產品的選擇更為廣泛,并且可通過不同金融產品的合理組合來分散風險、保障收入的穩定性。目前銀行推出的理財產品一般會有些門檻,如5萬元起點。
掛鉤金融債券的理財產品投資風險較小,收益較穩定,適合風險承受能力略低者;QDII產品可分享全球經濟增長成果,優化投資組合;打新股理財產品集中分散資金,提高新股中簽率,使小額投資者也能分享到新股增長利潤。此外,各銀行還推出了一些掛鉤SHIBOR(上海的銀行同業拆借利率)理財產品,由于本金有保證,受到眾多保守投資者的歡迎。隨著“財產性收入”的提出以及我國金融行業不斷發展,未來幾年,必然會有更多品種、更具個性化的金融產品應運而生,來滿足百姓的理財需求。
高收入群體“財產性收入”來源更加廣泛,目前藝術品投資較受歡迎,有的銀行甚至推出專門掛鉤藝術品投資的產品。當然,高收入群體考慮的不僅僅是“收入”問題,進行稅收規劃、保險規劃、遺產規劃,都應有專業的理財師和律師給予必要的指導。(穆斯佳 劉志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