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上,早在今年年初,銀監會就理財產品的投資風險就已進行了專門提示,告誡公眾理財應避免走入誤區。
銀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特別指出,隨著我國銀行業金融機構創新能力的增強,新的理財產品不斷出現,廣大投資者投資理財時一定要樹立正確的觀念,避免走入誤區,至少要注意以下五個方面:
銀行理財≠儲蓄存款
雖然銀行理財產品相對股票、基金更為保守(穩健),但本質上還是金融投資產品,并不是儲蓄存款。是投資就必然有風險,理財產品購買者要承擔“買者自負”的風險。即使是保證收益的理財產品,也可能存在著市場風險、信用風險和流動性風險,這與銀行傳統的儲蓄業務有著本質區別。
預期收益≠實際收益
大多數理財產品的收益情況與所投資標的的市場表現掛鉤,理財產品說明書上的預期收益通常是在過往經驗數據基礎上預測得出,最高預期收益更是在理想狀態下的結果,由于金融市場變化莫測,理財期滿最終實現的收益,很可能與預期收益有偏差。
口頭宣傳≠合同約定
理財產品的責任和義務在產品購買合同中約定。對于自己不能完全理解的理財產品,不要光聽銷售人員的口頭宣傳就草率作出購買決定,即便產品說明書及理財合同的條文很難理解,也請務必仔細閱讀,對于沒有把握的,請咨詢相關專業人員。
別人說好≠適合自己
理財產品千差萬別,沒有最好的,只有最適合的。高風險的產品可能帶來高回報,會受到風險承受能力強的人的追捧,但對于那些抗風險能力差的人,這樣的產品并不適合,不應該只看到別人的高收益,而忽視了遭受損失的嚴重后果。投資者應正確評估自己,選擇適合自己的理財產品。
投資理財≠投機發財
投資理財是一種長期的、理性的、專業化的投資行為。不要投資過多集中于單一產品,導致風險過于集中;更不能聽信“無風險”、“高收益”、“一夜暴富”的神話,往往會落入非法金融機構的陷阱“血本無歸”。(李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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