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監會:投資型保險不是銀行存款或基金
2008年05月19日 10:27 來源:上海證券報 發表評論
是買基金存銀行,還是買具有投資功能的保險產品?為了防止保險和銀行代理機構銷售人員誤導,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昨日中國保監會專門就投保新型人身保險產品的風險提示進行了公告。
保監會表示,新型人身保險產品兼具保險保障功能和投資功能,但本質上均屬于保險產品,因此不宜將兼具保險保障和投資功能的新型人身保險產品與銀行存款、銀行理財產品、基金等金融產品的收益進行片面比較,更不要把保險產品混同于銀行存款或者基金。
目前,保險公司營銷員和銀行代理機構的銷售人員通過夸大新型人身保險產品收益率,套用“本金”、“利率”等概念混淆新型人身保險產品和銀行理財產品,隱瞞新型人身保險產品各項費用扣除情況等手段誤導保險消費者。
保監會逐一提醒:分紅保險產品具有確定的利益保證和獲取紅利的機會,分紅水平主要取決于保險公司的經營成果,可分配給您的紅利是不確定的;而投資連結保險產品,其投資回報具有不確定性,投保人承擔全部投資風險。另外,投資者所繳納的保險費并不是全部進入投資賬戶用于投資,而是要扣除初始費用或在進入投資賬戶時收取買入賣出差價。而進入投資賬戶后也可能發生一定的費用支出,保險公司在提供賬戶轉換、部分領取等服務時也可能收取一定的手續費或退保費用。(記者 盧曉平)
【編輯:馬金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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