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專家提醒:挑選防癌險要注意等待期
2008年08月19日 13:31 來源:沈陽晚報 發表評論
讀者劉先生來電咨詢:我很想了解一下不少保險代理人推銷的“防癌險”。就此,記者昨天采訪了保險專家張麗娟。
等待期越短越好
保險公司為了避免被保險人在投保前就已患上癌癥,特意為防癌險設定了30天——120天不同的疾病等待期。所以,在選擇購買防癌險時,投保人應該選擇等待期短的防癌險。
此外,專家還介紹說:“保險公司的具體條款投保人也要注意。對于消費者來說,住院給付的天數越長越好,外科手術的給付限制次數越少越好。而癌癥根據嚴重程度不同,分為原位癌和惡性腫瘤。”
先保重疾后防癌
針對市場上眾多的重疾險和防癌險產品,投保人又該如何選擇呢?正確順序應是先保重疾再防癌。
據了解,市場上的防癌險可以作為主險單獨購買,也可選擇以附加險的方式購買。保障期限分為1年期、20年以及終身的防癌險。從長期的保障來看,具有返還功能的產品總保費其實比消費型產品劃算。消費者可在投保重疾險后考慮增加部分防癌險的保障。(記者 呂佳)
【編輯:楊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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