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面看起來,消費者終于有了一些小小的勝利,只不過,在這種勝利的背后,卻讓我們看到了更為觸目驚心的一幕,那就是橡皮筋似的法規有著足夠大的彈性任意發揮,銀行收不收費,收多少費,原來全無定規。
銀行卡ATM跨行查詢收費,一度鬧到對簿公堂。新近有報道稱,銀監會已會同發改委制訂規則,規定銀行卡ATM跨行查詢一個月內免費四次;超過四次的,每筆手續費至少0.2元,銀聯和收單銀行各收取0.1元,發卡銀行是否再收費由各發卡行自行決定。
平心而論,這是一個頗為蹊蹺的決定。2003年10月起施行的《商業銀行服務價格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暫行辦法》),雖然多有語焉不詳之處,但在此后數年中,無論商業銀行還是監管機構,對于有償服務的最終解釋,每每總是落腳于此的,我等聽的多了,也就“理解的要執行,不理解的也要執行”了。
按照《暫行辦法》的規定,銀行服務價格分為政府指導價和市場調節價兩類。實行政府指導價的包括人民幣基本結算類業務,如銀行匯票、本票、支票、匯兌、托收承付,以及根據對個人、企事業的影響程度和市場競爭狀況確定的銀行服務項目。除此之外的其他服務,則實行市場調節價。現在看起來,有關部門大概認為跨行查詢應該實行政府指導價格了,筆者愚鈍,很想看到兩部門進一步的解釋:“根據對個人、企事業的影響程度和市場競爭狀況”,跨行查詢和跨行取款、小額存款等早就已經實行“市場調節價”的項目有什么不同?
表面看起來,消費者終于有了一些小小的勝利,在他們激烈的抗爭下,從來予取予奪的銀行終于要作一些讓步了,只不過,在這種勝利的背后,卻讓我們看到了更為觸目驚心的一幕,那就是橡皮筋似的法規有著足夠大的彈性任意發揮,銀行收不收費,收多少費,原來全無定規。
這倒是個合乎邏輯的結果。在壟斷市場中,根據奧爾森和斯蒂格利茨的研究,如果利益集團數目足夠少,那么集團就有充分的激勵去影響政策制定者,以出臺有利于自己的監管制度。更有甚者,不要忘記,中國的銀行是“國有”的,它們和政府的關系本來就是兒子和父親的關系,有時候,譬如這一次,裝裝樣子的打板子也是三娘教子式的,舉得高打得輕而且還是一筆糊涂賬。
其實這也不只是銀行的問題,在幾乎所有壟斷市場中,譬如能源、通信、公用事業,我們看到聽到的抱怨難道還少嗎?所謂市場化改革,往往只是壟斷企業與監管機構間漫無邊際的索取與安撫。2005年以來,整個社會投資不斷呈現出利潤向國有壟斷企業集中的趨勢。國企改革最具觀感的成就,亦往往來自于那些價格的制定者而非接受者,隨便翻閱海外上市的石油、通信乃至曾經長期虧損的金融企業修飾一新的報表就能發現,利潤驚人與效率低下“奇怪”但又顯著地結合在一起,以至于境外研究機構怎么也搞不清楚,中國企業的盈利能力究竟是高還是低?
回到銀行收費上來看這一點,在這個很容易被憤怒的民意所淹沒的議題中,其實還有著不為人知的另一面,用銀監會副主席唐雙寧的話來說就是,“各行為了占市場、上規模,紛紛采取降低收費標準、不收費甚至倒貼的做法,你高我低,你低我免,你免我倒貼,銀行賺了熱鬧賠了錢”。為什么會這樣?很簡單,尚未能夠取得合謀,換言之,只要能夠取得合謀,那就一起漲價,只要不能取得合謀,那就相互殺價。
難道這就是我們耗費巨資所期待的銀行改革嗎?答案顯然是否定的。怎么辦?古語云:揚湯止沸,不如去薪。銀行收費問題不能依靠政府規治來解決,大量教訓已經表明,這樣做雖能暫緩民怨但卻有著無窮盡的麻煩在后面,所以根本性的治理,還是要從充分性競爭市場的培育以及國有銀行現代企業制度的建立著手,只不過,對于政府來說,這比免費查詢三次、四次還是五次,難度實在高得多。
(文章來源:國際金融報,作者:葛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