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解紛爭:焦點問題均有“答案”
翻開5編、19章、248條的物權法草案六次審議稿,圍繞物權法的諸多爭論有了明確的“了斷”,立法過程中的許多焦點問題有了“答案”。
公產私產保護孰先孰后,曾是制定物權法過程中面對的最大紛爭。六審草案既強調維護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fā)展的國家基本經濟制度,同時又強調對國家、集體、私有財產平等保護的原則。"二者是有機統(tǒng)一的。"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副主任委員胡康生表示,沒有前者,就會改變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的性質。沒有后者,就違背了市場經濟原則,反過來又損害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
物權法要不要加大國有資產保護力度,是辯論較多的另一議題。六審草案規(guī)定:“違反國有資產管理規(guī)定,通過企業(yè)改制、合并分立、關聯(lián)交易等,低價轉讓、集體私分、擅自擔保或者以其它方式造成國有資產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法律責任。”同時,草案還明確了國有資產監(jiān)管機構的應盡責任。
此外,對于70年住宅用地使用權期滿后房子怎么辦、征收拆遷如何補償、小區(qū)車位車庫歸誰所有、業(yè)主委員會有無訴訟權等直接涉及百姓切身利益的問題,物權法草案也一一作出明確“回答”。
攻堅之審:希望與考驗并存
物權法立法,無疑會以其歷時之久、社會參與度之高、爭議之激烈在中國立法史上留下重重的一筆。它不僅反映了中國改革開放以來社會所發(fā)生的巨大進步,也是當今立法的一個縮影。
處于社會轉型期的中國,存在著社會各階層利益日趨復雜等一系列問題。立法機關常常面臨艱難抉擇,以往那種連續(xù)審議、順利出臺的立法“慣例”已不多見。有專業(yè)人士就發(fā)出這樣的感慨:“現(xiàn)在的法律越來越難立了。”
比如物權法,自2002年進入立法程序后,從是否違憲這樣的大問題,到小區(qū)車位車庫歸屬這樣的小問題,有關爭論就從未停息過。而在這些意見激烈對抗的背后,人們不難發(fā)現(xiàn)一些社會矛盾、熱點問題的影子。
中國政法大學教授李曙光認為,物權法的起草過程是一個非常民主的過程,聯(lián)系到其它市場經濟立法的制定,比如勞動合同法草案全文向社會公布征求意見,全國人大就個稅起征點舉行歷史上首次立法聽證會……反映了中國立法已經形成自己的特點,開始進入一個理性與科學決策的階段。
中國已經提出到2010年要形成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目標。有專家指出,與20多年前“有法比沒法好”、強調立法速度的初創(chuàng)時期相比,中國立法已進入深度構建現(xiàn)代法制、立法質量至上的立法成熟期。在不斷深化政治、經濟體制改革的背景下,一些重要的、基本的法律案被提上制訂或修改日程。如何突破立法難題、“掃除”立法障礙,攻堅“難立之法”成為這個希望與考驗并存的立法時代的關鍵,并將對中國法制建設進程產生決定性的影響。
(文章來源:中國經濟周刊,作者:李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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