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1月27日電 據中國青年報報道,中國人民銀行行長助理易綱日前在《21世紀經濟報道》主辦的“21世紀亞洲金融年會”上表示,農村金融機構進行涉農貸款時,不宜實行優惠利率,其貸款利率應比市場貸款利率稍高一些。
易綱表示,在涉農小額信貸發放過程中,普通農民很難得到低于優惠利率的貸款。得到低息貸款的人,往往是有門路的人。
過去10年間,易綱跑遍了除青海以外的170多家全國各級農村信用社。在調研的過程中,這位央行官員發現,當涉農貸款利率低于市場利率時,這種貸款便成了稀缺資源,需要有關部門決定把錢貸給誰。雖然農村金融機構的很多干部都是廉潔自律的,但也有很多人會利用這個機會尋租謀利。
中國社科院農村發展研究所副所長杜曉山在他的一篇論文中舉例說,河南南樂縣農民李某從信用社貸出1萬元,實際只得4900元,因為要扣5000元作強制存款,再扣100元當股金。為獲得這筆1萬元名義貸款,李某還需要再花近1000元請人吃飯。
易綱強調,涉農貸款應在利率覆蓋風險的原則下進行,即借貸利率要能覆蓋貸款業務的全部成本。
據了解,央行、銀監會正大力推動小企業小額信貸。銀監會鼓勵銀行機構引入貸款利率風險定價機制,根據小企業貸款的風險水平、籌資成本、管理成本、收益目標及當地利率市場水平等因素自主確定貸款利率,對不同借款人實行差別利率,并根據風險變化靈活地進行調整。
發放小企業小額貸款的各商業銀行,很多都實行了利率上浮的做法。數據顯示,到2005年9月末,工行江蘇省分行發放的174億元小企業貸款中,超過62%的貸款利率上浮了10%。
中國建設銀行公司業務部總經理朱小黃此前介紹,對于信用狀況較好的小企業,建行提供的貸款,利率一般最多在央行基準利率的基礎上上浮30%;而對風險較高的小企業,利率一般上浮50%,有的甚至上浮100%。
央行的一份報告指出,在目前中小企業取得貸款的成本中,銀行貸款利息只占20%,加上抵押登記費用和風險保證金利息,中小企業取得貸款需支付的實際利率高達9%。目前央行規定的商業銀行一年期貸款基準利率為6.12%。
據了解,在南方一些地區,一些銀行發放的小額貸款,利率甚至高達15%,照樣有很多小企業愿意借,因為這個利率仍比民間金融(多為高利貸)20%的利率低了很多。
“調查發現,有貸款需要的農戶最關心的,并不是利率高低,而是能否及時拿到貸款。”易綱說,農村金融機構在發放涉農貸款時可以考慮將利率確定在7%至12%,甚至15%。即使這樣,比市場貸款利率也不會高很多。
易綱舉例說,假如發放給養兔子的養殖戶的貸款利率為8%,對可能高達20%的年養殖收益來說,這個利率仍然是可以承受的。“最重要的是,這樣可以消滅尋租現象,讓更多的農民得到貸款”。
央行規定農戶小額信用貸款利率可以適當優惠(降低),同時又允許農村信用社吸儲利率適當提高。杜曉山認為,這種吸儲利率提高,而放貸利率降低的政策,固然可能對農戶有利,但存貸利差的縮小,將可能使多數農村信用社本來就資產質量低下和虧損嚴重的經營狀況進一步惡化,從長遠看對農戶也不利。
杜曉山分析,信用社開展小額信貸的運作成本比其他貸款要高,國內外經驗表明,它應采用市場利率,才可能實現運作機構和這項業務的可持續發展。因此,這種進一步縮小存貸利差的政策是違背市場經濟運行規律的,是難以為繼的。
杜曉山認為,向借貸者發放貸款的利率應允許有較大的靈活性,并最終實行利率市場化,這是小額信貸項目能否可持續發展的關鍵因素之一。在今后,應考慮取消或逐步取消扶貧貼息貸款的做法,積極拓寬資金來源的渠道。(郭永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