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收費之前協商充分嗎?音像協會:溝通還是比較少
卡拉OK經營者質疑的不僅是收費數額多少,關鍵是收費有沒有和他們充分協商,征求意見。
作為中國卡拉OK業的發源地,廣州市的卡拉OK業在規模和數量上都在全國占有很重要
的地位,這使它成為第一批卡拉OK版權收費的試點城市,但廣州市娛樂業協會卻覺得不公平,因為這個收費根本沒有征求過他們的意見。
陳祖發:“這樣沒征求我們的意見,就定下來,我感覺比較霸權,你就說明不是行政收費,既然不是行政收費,就不能強逼一定要交這個錢,但是要收這個錢,還是要談好,弄清楚了。”
作為廣州市文化娛樂業協會會長的黃世球認為,現在連政府部門在收費之前都會舉行聽證會進行討論,而這次對卡拉OK版權收費,他們作為被收費的一方,竟然連參與討論的機會都沒有。
廣州市文化娛樂業協會會長黃世球:“座談會都不讓我們參加,那算什么,還要來廣州搞試點。”
那么這次收費標準的出臺,有沒有經過和卡拉OK經營者的協商呢?協商又是如何進行的?記者采訪了中國音像集體管理協會籌委組負責人王化鵬。
王化鵬:“收費標準,實際上是協商的結果,就這個意思,怎么協商的,我從年頭說到這,那就太多了。”
記者:“跟哪些人協商?”
王化鵬:“使用者啊,代表,歌廳,我考察過很多歌廳。”
王化鵬認為,他們與卡拉OK經營者的協商是非常充分的,只不過是其中不包括廣州娛樂業協會,而且記者還了解到,即便是廣州娛樂業協會公開反對這個標準之后,中國音像協會和中國音像集體管理協會籌備組也沒有和他們進行溝通。
記者:“到目前為止,音管協和廣州市文化娛樂協會是否有過溝通?”
王化鵬:“沒有。”
為什么始終沒有和廣州市娛樂業協會進行溝通呢?王化鵬是這樣回答記者的。
王化鵬:“全國有12萬家歌廳,你怎么就沒找到我啊,所以你不算數,不就這個意思嗎?我沒那個能耐,12萬家,我一輩子,活一輩子我跑不完那么多。”
與此的相反的是,廣州市娛樂業協會卻一直努力,希望能在收費標準的制訂過程發出自己的聲音,廣州市娛樂業協會會長黃世球曾經在一個多月前將廣州卡拉OK經營者反映的問題總結成一篇3600多字的報告報給了中國音像協會和中國音像集體管理協會籌備組,但讓黃世球失望的是,半個月以后在北京召開了一個收費標準討論會,廣州市娛樂業協會再一次沒能得到參與討論的機會。
記者:“您認為邀請您參加座談會是理所當然的事情。”
黃世球:“我當時以為我們有份的,我知道深圳去了,上海去了,有些城市去了,我都知道,我就等消息,看看是不是他那個通知沒到,等,開完了,還沒有等到消息。”
記者:“開完了都沒有?”
黃世球:“都沒有,我所知道,那個座談會很多的反映了不同的意見的,我以為,這個,那個征求意見稿會修改一下,改變一下形式,改變一下收費標準,會這樣的,但是一直沒有。”
對于這次收費標準的討論與協商是否充分,王化鵬和黃世球各執一辭,而記者從中國音像協會會長劉國雄那里聽到了另外一種說法。
劉國雄:“現在卡啦OK歌廳相當一部分,大概兩千家成立一個聯盟,這個聯盟里頭我們征求他們的意見,從今年的春節我們就征求他們的意見。”
記者:“這個聯盟的名字叫什么?”
劉國雄:“就是叫卡啦OK聯盟,它現在劃在中國音像協會名下了,中國音像卡啦OK版權聯盟。”
記者:“然后呢?”
劉國雄:“我們開了幾次會商量,他們認為大體上十塊十二塊,上限不能超過12塊,這種水平大體上是可以的。”
劉國雄告訴記者,中國卡拉OK版權聯盟是一個掛靠在中國音像協會下面的組織,在中國音像協會與這個組織協商之后,大致形成了一個初步的收費意見,然后再上報國家版權局,隨后國家版權局又組織召開了一次討論會,會后不久,就公布了每天每間12元的標準。
記者:“我想問一下會長,你們除了和卡啦OK聯盟討論這個收費的標準,有沒有和其他的,包括像娛樂業協會,有沒有和這樣一些組織溝通?”
劉國雄:“那天國家版權局開征求意見會的時候,他們都參加了,有十幾個娛樂協會都參加了。”
記者:“就參加過一次?”
劉國雄:“對。”
記者:“參加過一次以后還沒有其他的工作?”
劉國雄:“沒有。”
記者:“你覺得這種溝通可能是不是…”
劉國雄:“溝通還是比較少,現在只是在北京、上海、廣州開始搞,我們會去和他們溝通的,因為公告剛出來,剛剛出來以后我們會去跟他們溝通,絕對不會不跟他們溝通,肯定要溝通的。”
記者:“但是以我的常識來看,就是卡啦OK版權聯盟應該是一個獨立的組織,那樣掛號到中國音像協會下面的話,在收費問題上,實際上應該不具有發言權吧?”
劉國雄:“我們從今年以后,就開了卡啦OK歌廳權益人的相當一部分代表的會議,好幾個省的,不是說光北京地區的,我們征求了好多省的。”
記者:“包括廣州嗎?”
劉國雄:“廣東好像沒有,但是不能說廣東沒有就沒代表性了,不能那么講,我不能全國都去征求意見,肯定是征求相當一部分人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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