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2月4日電 據《中國證券報》報道,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所長夏斌3日在“2006投資中國·上海論壇”上建議,應當對當前的外匯儲備管理體制進行小步改革,由目前央行作為外匯儲備單一管理機構轉變為不同的功能外匯分屬不同機構管理的格局,從而分離外匯管理和外匯戰略投資的職能。
目前,中國巨額的外匯儲備已超出了正常需要,如何運用好超出適度的外匯儲備,是當前的一個重要問題。夏斌指出,討論超適度的外匯儲備運用,應當堅持主要在海外使用的原則,這樣才不會對國內經濟造成壓力。而從長遠戰略意義出發,海外使用外匯儲備投資應當主要滿足國家長遠戰略經濟利益發展的需要。但目前,中國的外匯儲備管理機構只有央行一家,既要做好一般意義的外匯管理職能,又要完成外匯儲備的海外投資功能,顯得力不從心。因此,必須尋找新的外匯管理模式。
夏斌建議,在目前情況下,不適宜對外匯管理體制進行大調整,但可以適當進行小步改革,將外匯管理和外匯戰略投資的職能進行分離。可以在國家大體測算出為防范金融風險、匯率管理所需的外匯儲備后,將這部分外匯儲備交由央行管理,而超出部分則可交給財政部進行投資管理。超出的部分不是直接劃撥給財政部,而是由財政部通過分批、分期發行十年期或更長時間的債券,融得資金后向央行購買,第一次可以考慮先發2000億—4000億左右的人民幣債券。此外,還應當整合中國匯金公司,將其從央行中獨立出來,負責對海外金融和實體企業的投資。
夏斌認為,采用這種小步改革外匯管理體制的方式,不會違反現行法律法規,而且可以通過發行債券減少市場貨幣壓力的方式,配合貨幣政策的執行。同時,財政部購匯后,既可以在海外進行戰略投資增強國家實力,還可以在國外直接購買如國內醫療、教育等行業急需的設備和物資。
夏斌呼吁,央行不要停留在目前使用外匯必須用人民幣購買等政策的具體細節上,而應以開明態度主動與其他部門共同商討外匯體制如何做好宏觀管理的大問題。(李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