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張公共交通卡繳納30元押金,除去每張卡7元成本費用,上海1500萬張交通卡的押金沉淀資金高達3.45億元,按照目前3.8%的人民幣拆借市場一年期利率計算,發卡機構僅押金利息一項,每年就可坐收1311萬元。這樣的數據一經曝光,輿論一片嘩然。
收取30元押金是否合理?上海公共交通卡股份有限公司對交通卡為何收取押金給出了一份書面解釋指出以下原因:一、交通卡收押金是國際慣例。二、交通卡制作成本高。三、消費者不承擔折舊費,押金可以退還,“只是損失每年0.54元的利息”。四、交通卡收押金可以節約卡資源。
中央財經大學政府管理學院副院長溫來成通過會計制度進行了分析,他表示,有關部門至少應該退還押金利息。根據財政部發布的《企業會計制度》中的相關規定,押金利息應在企業的“其他應付款”中核算,在退還消費者30元押金的同時也應將利息部分歸還消費者。
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方小敏指出,按照有關法律規定,押金也是一種擔保。根據公交IC卡推行方式,這種合同不存在乘客不履行交款義務的風險。因為,乘客履行付款義務在先,公交公司履行運輸義務在后。從本質上講,只要持卡人的公交IC卡上有余額,乘客就不是債務人而應該是債權人,公交公司才是債務人。因此,由債權人再向債務人提供擔保于法于理都說不通。
復旦大學太平洋金融學院院長張暉明肯定地說:“交通卡收取30元押金的根源在于壟斷!
上海財經大學經濟學院丁鳳楚就指出,某些關系國計民生的公用事業,如鐵路、郵電、電力、煤氣、自來水等往往投資成本高、設施布局大,一旦已有經營者投入運營,其他經營者就不愿意再投資搞重復建設,使得先投資的經營者自然而然取得了壟斷或支配地位,這就形成了自然壟斷。目前受爭議最多的公共事業收費往往都處在自然壟斷行業。
“然而,問題不在于壟斷組織是否存在,而在于壟斷企業是否攫取壟斷暴利,壟斷企業獲得的利潤是否合理。更重要的是壟斷企業所獲利潤用于何處!敝袊ù髮W教授時建中如是說。
國家發改委經濟研究所副所長楊宜勇說:“一部分具有自然壟斷特點的行業改革嚴重滯后,憑借壟斷、半壟斷的資源和上游產品,向社會提供高價格的公共服務,嚴重侵占國民的消費剩余,獲取不正當的高額利潤!
丁鳳楚提出,國家應該在服務費用和價格上對自然壟斷行業作出嚴格的規定,以防它們濫用優勢地位進行非法的不正當競爭。復旦大學世界經濟研究所所長華民也認為,對于這樣的壟斷,政府應該加強管制,押金價格應該通過聽證決定。
楊宜勇認為,國家最大的反壟斷政策,便是放開準入,引入競爭,導致利潤率降低,形成相對合理的行業利潤率和工資率。對于石油等資源價格暴漲行業則是要增加資源稅的征收。
楊宜勇表示,希望在《反壟斷法》出臺后,不排除將大型壟斷企業繼續拆分,在行業內形成充分競爭,并最終形成完善的市場機制。盡管大家都對等待了12年的《反壟斷法》期望很高,但也仍然存有不同的聲音。
(文章來源:國際金融報 有刪節 作者:劉洋)